近日,“AK帶單炒幣”事件在微博上引起熱議,不少幣圈知名大V聲討AK。
據了解,AK自稱是一個很有“天賦”的交易員,有著6年交易經驗的,“2萬元入金之后,一直做到2億元”。憑借向用戶收取3BTC/月的高額費用,在這個瞬息萬變的市場中如魚得水,無論牛熊都能旱澇保收,短短幾年,身家千萬。
這次爭議的焦點很多,諸如:無腦屯幣是反智行為、賺錢能力超群但從不曬實盤記錄、畫線精準預測點位鮮有失手、依靠高額付費群收割韭菜、采用跟單模式而不是設立基金、讓群友詳細填寫個人資料而自己卻購買他人微博賬號等等。
這一看似偶然的“帶單炒幣”事件,恰恰反映了幣圈這個法律空白之地作惡成本之低獲利之巨大。實際上,監管的缺失,也讓幣圈成為滋生傳銷盤、資金盤的沃土,給區塊鏈行業發展帶來了極為惡劣的影響。
對此,巴比特專門咨詢了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烽以及另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師的意見,談下對此事的看法。
BitBoy被禁止在推特上威脅FTX的集體訴訟律師:金色財經報道,“BitBoy Crypto”YouTube網紅Ben Armstrong被禁止在推特上對起訴他的集體訴訟律師發表負面評論,此前他與FTX訴訟相關的威脅郵件讓他陷入了困境。Armstrong涉嫌宣傳FTX,他多次以充滿褻瀆的電子郵件和社交媒體帖子來攻擊處理該訴訟的律師。
由于Armstrong的不良行為,一名法官命令他停止在推特上發布對律師亞當·莫斯科維茨及其公司客戶的負面評論。莫斯科維茨證實了法官Melissa Damian命令的細節,該命令將于周四下午晚些時候提交。[2023/4/21 14:17:05]
涉嫌欺詐或操縱市場
AK自稱在幣圈做了6年交易,從2萬本金做到2億。一些人認為這是由于他靠收割韭菜和開收費群所得,本身的技術能力很一般。
比特幣會議因現金流等問題取消但未退款,律師涉入處理:原定于2月份舉行的比特幣會議“Massive Adoption”被迫在1月底取消。與其他因為新冠疫情被迫中止的會議不同,這次會議的組織者Jacob Kostecki將會議取消歸咎于現金流問題和“經驗有限”。盡管承諾退款,但Kostecki據稱未能兌現承諾。因此,Silver Miller律師事務所的創始合伙人、律師David Silver采取了行動。在周三的一條推特中,Silver代表損失不超過1000美元的原定與會者提出了一項提案,公開宣布了條件:如果Kostecki公開拖欠退款的名單,律師事務所將免費提供和解協議。Silver稱,如果Kostecki提供清單表明他已經退款,他可以很容易地向Silver Miller證明這一點。(Decrypt)[2020/4/3]
對此,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烽認為,AK是否真的如自己所說從2萬做到2億,可能存在捏造或夸大其詞的嫌疑。如果是,則涉嫌欺詐。如果同時與操盤手合作拉盤做市,則涉嫌操縱市場。
聲音 | 律師:引入區塊鏈技術規范版權市場:據法制日報6月10日消息,近日,視覺中國因版權問題再惹風波,在新浪微博上身份認證為“野生動植物保護工程師”的“蘑菇攝手黃耀華”發微博稱,視覺中國侵犯其圖片版權,裁掉了他的圖片水印以此牟利。對此,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占領建議,未來可考慮從技術角度,通過新方式確認權屬,如區塊鏈技術和存證技術,以此進行版權確認。[2019/6/10]
同時,對于AK聲稱自己的qq號和微博是買的這一說法,張烽認為,微博購買自他人本身不違法。需要關注的事,他是否利用該微博的粉絲量等一些指標資質去明示或暗示他的投資及相關能力,如果是可能構成詐騙。
為何網上聲討者眾而維權者寡?
聲音 | 律師:美國監管面臨虛擬貨幣挑戰:據Bitcoin消息,Matt Kohen和Justin Wales兩位律師近日在處理加密貨幣交易員Michell Espinoza的案件表示,在處理虛擬貨幣上,當前美國監管機構面臨挑戰。Matt Kohen表示,美國州和聯邦立法之間經常出現矛盾。虛擬貨幣似乎對每個機構都屬于不同的組成部分:國稅局可以把虛擬貨幣視為像金條一樣的財產。證券交易委員會則有不同的看法,此外還有一些州監管機構認為數字資產是一種商品或貨幣。Kohen將美國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比喻為“很難航行的水域”。
威爾士補充說,潛在的問題之一是,讓證券監管機構通過畢生的證券監管經驗來審視虛擬貨幣。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州和貨幣傳輸人員也在做同樣的事情。監管機構需要花更多時間從整體上考慮這些問題。[2019/2/10]
巴比特注意到,盡管人們對AK行為存在諸多不滿,但大多數只是在微博上展開討論,而鮮有受害者訴諸法律。
對此,張烽認為,要訴諸法律,首先必須是當事人,還需要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梳理證據,會有成本。同時受害者自身也是存在一定的責任的。
巴比特通過QQ聯系到此前一直發布針對AK事件的博主PantheaP,對方表示,目前在準備報案,出于保密考慮,報案詳情不便奉告。
幣圈根本沒有合規基金?
AK收取巨額入群費用,卻不采用開放API或者設立封閉基金的方式來幫助群友獲利,也是人們爭議的一個焦點。
張烽認為,設立API,從技術上說有一定的安全風險,而投資者可能會將風險直接歸咎于他本人。
另外,
設立基金需要牌照,如果沒有相應資質會構成非法募集。
目前幣圈成立的基金,不可一概而論。有些是股權基金可能是合法的,有些是在境外設立的基金那么這些基金在國內的募集投資行為可能涉嫌違法,有些沒有募集就是屬于自有資金投資這些沒有重大瑕疵,有些屬于代投,則需要依據其具體情況分析如是否構成非法募集或欺詐等。
收費帶單炒幣違法嗎?
當前,幣圈通過QQ、微信開群提供線上服務,收取群費的行為比較普遍。
張烽認為,如果屬于自愿,沒有虛構與操縱市場等行為,收費帶單炒幣雙方屬于民事行為,要看是否存在民事違約責任。作為律師不建議用戶參與付費炒幣群。如果一定參與,需要獨立思考,同時做好證據積累和搜集整理,及時詢問和澄清相關細節,反映和解決相關問題,為維護自己權益打下基礎。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師進一步分析稱,需要從以下3點引起注意:
首先,監管機關對炒幣行為本身的法律風險提示振聾發聵。
《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以及《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等,都不認同虛擬貨幣和數字代幣的貨幣屬性。《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也提出代幣發行是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其次,開群提供炒幣咨詢及信息服務的所涉法律風險較多。
1)當該服務內容虛假,服務主體本身沒有能力提供所承諾的各項服務與資質,只是趁機斂財的,涉嫌詐騙罪。依據刑法第266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借炒幣收取人頭費,發展下線的,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依據刑法第224條之一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其他容易觸發的法律紅線。目前關于AK的各項傳聞,見諸大小媒體,但因事實情節并未得到官方證實,僅以傳聞為基礎,分析開群炒幣易觸發的法律風險,具體AK是否觸犯紅線,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當視案件事實情節而定。
最后,近年來,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投機炒作盛行,數字貨幣價格暴漲暴跌,可以說是高度的風險聚集地,并且嚴重擾亂了經濟金融和社會秩序。偶爾買賣數字貨幣,如買賣幣種為比特幣,將“特定的虛擬商品”進行買賣,法律是容忍的。但不少人打著“虛擬貨幣”的幌子,進行傳銷、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投資者務必增強識別能力,不要心存僥幸心理。
2023年3月,推特用戶?@domodata?為比特幣創建的一個實驗性Token標準,利用JSON數據的序號銘文,可以部署token、鑄造和轉移——也就是現在的BRC-20.
1900/1/1 0:00:00近年來,加密貨幣市場的增長顯著,出現了眾多代幣和項目。在這個市場中,比特幣旁邊還有很多其他貨幣在分散流動性。盡管不少代幣試圖成為下一個比特幣,但大多數都以失敗告終,只為少數人帶來財富.
1900/1/1 0:00:00在Scroll,我們正在開放構建zkEVM,并希望將我們正在構建的協議的所有方面保持公開透明。這篇文章中描述了我們稱之為“證明溢出”的問題—?一個由于ZKrollups中執行和證明生成分離而引起.
1900/1/1 0:00:00BullionBlock是一款實物黃金和白銀支持的金融服務電子錢包應用程序,可保護貨幣價值免受不穩定影響.
1900/1/1 0:00:00網絡的當前狀態 加密貨幣領域中的總鎖定價值(TotalValueLocked,簡稱TVL)并不僅存在于以太坊網絡中.
1900/1/1 0:00:00注:本文來自@cryptosixman推特,其實推特KOL,原推文內容由MarsBit整理如下:BRC20復盤,賺了A7,我給自己打54分寫給自己看的復盤文章,真情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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