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在今年8月14日印發的《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中提到: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而就在幾天前,深圳羅湖數字人民幣紅包活動正式落幕,中國數字貨幣在深圳打響了“第一槍”,1000萬元的紅包雨最終由47573人成功領取。這也是數字人民幣首次大規模向公眾開放。
今年年初,日本央行、歐洲央行、英國央行等6國央行和國際清算銀行成立了法定數字貨幣工作小組;其后隨著新冠疫情在全球席卷的風暴,各國都加快了對數字貨幣的金融體系研究,到了三月,美聯儲與韓國、澳大利亞、巴西等九國央行簽訂了貨幣互換協議。我國數字貨幣的研究本在全世界走在前列,這次卻都被排除在外,這些彌散著“數字貨幣冷戰”氛圍的形勢,都推動者我國法定數字貨幣逐步落地。
肖颯:銷售比特幣礦機存在反洗錢、侵權及稅務風險: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表示,銷售比特幣礦機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一是反洗錢風險。盡管目前中國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中沒有規定礦機生產商必須承擔反洗錢義務,但與虛擬幣相關的反洗錢問題始終在監管部門的視線范圍內。二是專利侵權風險。礦機生產商屬于芯片制造業,因此涉及大量專利問題,若明知銷售的比特幣礦機侵犯專利權卻仍然參與銷售,可能會違反《專利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對權利人專利權的侵犯。三是稅務風險。一些礦機廠商在銷售礦機時會接受比特幣支付,可能會引發稅務風險。(證券日報)[2021/3/29 19:24:36]
而本文想要討論的一個問題是,步伐稍急的法定數字貨幣發行,對我國反洗錢監管會帶來何種影響?
聲音 | 肖颯:國內部分區塊鏈公司提供“成立交易所或代發平臺幣”業務是違法的: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近日,記者注意到一個既可以幫助客戶創建代幣又能一鍵開交易所的軟件。記者嘗試創建代幣,官網介紹該服務“操作簡單快捷,只需三步就能發行代幣:注冊登錄、填寫代幣信息、支付ETH”。創建頁面簡單粗暴,創建者需要輸入代幣全稱、代幣簡稱、初始發行總量、小數位數等最基礎的信息。記者了解到,除了創建代幣,該軟件還支持上幣和一鍵開交易所等服務。 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對記者表示,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門發布《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后,國內的交易所外移或關閉。國內部分區塊鏈公司宣傳能夠提供“成立交易所或代發平臺幣”業務,這是有違我國現行政策和法律的,其中提供“代發平臺幣”業務行為涉嫌觸犯我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提供“成立交易所”業務的行為則是設立交易所行為的幫助行為,與參與投資設立交易所的投資人形成共犯關系,共同觸犯非法經營罪。[2019/7/10]
聲音 | 肖颯:智能合約將對法律行業產生非常大的影響:據人民網消息,2018人民網區塊鏈技術秋季論壇昨日在北京舉辦。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表示,她一直在關注區塊鏈對于法律產業的影響。雖然律師暫時不會失業,但在未來,當智能合約出臺以后,如果法律層面的執行工作都讓區塊鏈完成,這將對法律行業產生非常大的影響。[2018/10/24]
問題引入
我們都知道,官方對我國私人數字貨幣的認定一般是:認為其易滋生資本外逃、貪污腐敗、地下經濟等問題;價格波動大,難以行使價值尺度職能;由于其具有隱蔽性、匿名性,在作為有限支付工具或投資標的時,很容易引發犯罪。由2013年我國央行等五部委發布《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以及2017年相關部門再次聯合發布的《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可見一斑。
聲音 | 肖颯:區塊鏈新規 預示五個未來趨勢:10月22日消息,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肖颯今日發文對日前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從五個方面進行了解讀:1、由于區塊鏈媒體極易影響社區用戶的心態,如果含有內容與挖礦、產生tokens直接相關,該媒體行為應該受到區塊鏈新規管理;2、作為“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的程序猿成為“盯防主角”;3、建議廣大區塊鏈行業企業和從業者,積極參與到各地區塊鏈行業協會中;4、備案,傾向于形式審查;5、社區言論并非法外之地,互聯網從來不是法外之地,區塊鏈同理。[2018/10/22]
而與此同時,在我國央行推行數字貨幣的宣發中,卻認為這樣一種數字貨幣有利于滿足反洗錢、反恐怖等的監管需求。究竟為何產生這樣完全相反的結果,進行如下解讀。
兩者顯性不同之處
發行方式不同
央行數字貨幣遵循“央行——商業銀行”二元框架,實際上和紙幣的發行、使用方式是一致的。選擇兩元體系,不僅考慮到避免DC/EP信用水平高于銀行存款,導致金融脫媒的問題,還是大額吞吐帶來的必然要求。而這有別于比特幣、以太坊的去中心化特點,實際上是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在此基礎上,DC/EP數字錢包的設計可以進行分級和限制額度的安排。比如級別較低的錢包可能用于日常小額支付需求;而經過身份認證、電子貨幣資產核實的賬戶,就可以獲得更高的額度與權限。
使用方式不同
具體來說,數字貨幣使用“一幣、兩庫、三中心”的架構是一種不依托特定的交易介質和支付渠道的方式。“一幣”是指央行擔保發行的DC/EPtoken,“兩庫”是指央行的發行庫和商業銀行的銀行庫,“三中心”則是指登記中心、認證中心和大數據分析中心。
針對作為DC/EP發行、流通技術保障的“三中心”,登記中心負責記錄發行、轉移和回籠全過程的登記;認證中心負責對DC/EP用戶身份進行集中管理,這是為了保證交易的匿名性;而大數據分析中心通過對支付行為的大數據分析,實際上就是為了滿足對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等的監管需求。
這也是在交易匿名與反洗錢等監管中的一個權衡。通過大數據進行反洗錢、反逃稅、反恐怖融資,雖然普通交易匿名,但用大數據可以識別出一些行為特征,從而鎖定真實身份。具體的例子如電信詐騙,識別特點往往是大量分散的錢集中到一個賬戶里面,突然又迅速地分散開,消失在眾多賬戶中。大數據識別、鎖定后之后就可以追根溯源,找出犯罪分子。
可追溯的技術優勢
颯姐在之前的文章中分析過相關案例,原告通過固定可信時間戳而固定了電子證據,進而證實了證據的真實性。實際上,在當下互聯網興盛的當下,電子證據的采集使用,也越來越受到法院的重視。
而自帶時間戳的技術優勢是數字貨幣體系的一個必然。每一分錢都自帶從出生時起的詳細交易信息,包括交易時間和交易對手方等,無論如何混同,都可以順藤摸瓜、追根溯源。因此,隨著數字貨幣普及率升高,洗錢罪的發案率必然會下降。
寫在最后
以Libra為代表的數字貨幣旨在創建一個全球穩定幣。其以銀行存款與短期國債為抵押資產,同時采用區塊鏈作為底層技術。一方面,這種全球穩定幣在降低貨幣發行成本、降低跨境支付成本方面有巨大優勢,另一方面也會對國際金融體系產生較大的沖擊。
因此,2019年Facebook聯合全球26家企業發布Libra白皮書,直接挑戰各國央行貨幣主權,受到了歐美各國央行的抵制;而在2020年4月發布的白皮書2.0中錨定單一法幣后,就一下子鋪開了,也進而使美元的霸權地位更加強勢。
面對這種世界金融體系的重大挑戰,我國法定數字貨幣在全球范圍內推出已經勢在必行,積極運用區塊鏈、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新興技術發揮建設社會的作用,才能站在這個時代的舞臺中央。
(本文作者介紹: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兼任北京市網貸協會法律顧問,主要從事互聯網金融法律工作。)
PayPal支持數字資產交易、新加坡星展銀行籌備數字資產交易平臺的消息接連在同一個月傳出,主流金融機構對比特幣的興趣昭然若揭.
1900/1/1 0:00:00隨著區塊鏈技術的普及,越來越多的玩家加入了挖礦行業大潮,市面上的顯卡類型也是層出不窮。如果您想選擇一款性價比較高的顯卡挖礦,那就跟著小編的腳步來看看俄羅斯大神謝廖加·索廖內對RTX2080SUP.
1900/1/1 0:00:00昨天PayPal的消息引發了比特幣強勁上漲之后,比特幣的價格再次突破1.3萬美元大關,將價格推至2020年的新高.
1900/1/1 0:00:00新加坡最大商業銀行新加坡星展銀行推出數字資產交易所。該行表示,數字資產將成為數字經濟的未來。借助由該銀行支持的數字交易所DBSDigitalExchange,企業和投資者現在可以利用集成的解決方.
1900/1/1 0:00:002020年以來,全球知名上市公司加快了布局比特幣的腳步。根據BitcoinTreasuries網站統計,目前,有超過69億美元的比特幣是由上市公司所持有,其中包括美國軟件巨頭MicroStrat.
1900/1/1 0:00:00在上周的價格上漲中,比特幣鯨魚的數量達到了歷史新高。10月20日,有2178個比特幣地址持有至少1000個BTC。到10月25日,這一數字增加到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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