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標題:虛擬貨幣/數字貨幣交易為什么被司法凍結?常涉嫌哪些罪名?有哪些法律風險?
律本律師團隊專業處理銀行卡被凍結法律服務,很多人從事虛擬貨幣/數字貨幣交易卻被司法凍結,那在交易過程中一般會涉嫌哪些罪名,有哪些法律風險呢?律本律師團隊結合過往處理過的許多實際案例和大家分享一些經驗。
據得得智庫數據統計,截至2020年5月31日12:00,全球數字貨幣市場共有幣種5530種。總市值共計$270,867,971,351(約為2709億美元),本周數字貨幣總市值與上周相比增長了約141億美元,漲幅約為5.48%。截至2020年6月3日凌晨,市值排名三的虛擬貨幣依次是比特幣、以太坊和TetherUSD。其中比特幣以1.22萬億的流通市值位居榜首,成為當之無愧的龍頭老大。虛擬貨幣作為電子商務的產物,開始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而且,越來越和現實世界交匯。然而,在虛擬貨幣日益長大的同時,相關法規卻相對滯后,埋下了不少隱患,存在諸多法律風險。
虛擬貨幣的投資價值
意零金融工商信息符合最高檢披露虛擬貨幣洗錢案例涉事方:3月1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六個懲治洗錢犯罪典型案例,涉及黑社會、犯罪等性質,以及家族化洗錢犯罪以及利用虛擬貨幣洗錢等方式。其中,虛擬貨幣洗錢案例顯示,2015年8月至2018年10月間,陳某波注冊成立意某金融信息服務公司,以公司名義向社會公開宣傳定期固定收益理財產品,自行決定漲跌幅,資金主要用于兌付本息和個人揮霍,后期拒絕兌付。
此外,陳某波被指開設數字貨幣交易平臺發行虛擬幣,通過虛假宣傳誘騙客戶在該平臺充值、交易,虛構平臺交易數據,并通過限制大額提現提幣、謊稱黑客盜幣等方式掩蓋資金缺口,拖延甚至拒絕投資者提現。綜合披露信息,意零(上海)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工商信息與上述提及企業一致,排除天眼查數據,尚未發現其他企業符合相關信息。該公司在2015年8月成立,法人為陳海波。有媒體撥打意零金融在工商注冊的電話,提示為空號。(經濟日報)[2021/3/22 19:06:58]
網上虛擬貨幣的私下交易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虛擬貨幣與人民幣之間的雙向流通。
動態 | 2018年韓國虛擬貨幣相關詐騙舉報較前年增加約25%:據韓聯社消息,金融監督院(FSS)透露,2018年其非法私營金融受害舉報中心受理的虛擬貨幣相關舉報或咨詢件數為889件,比前一年(712件)增加了24.9%。其中,委托調查當局進行調查的事例共有139件, 這比一年前(153件)減少了9.2%。[2019/4/24]
這些交易者的活動表現為低價收購各種虛擬貨幣、虛擬產品,然后再高價賣出,依靠這種價格差贏取利潤。
但隨著這種交易的增多以及此種交易的特殊性,逐漸衍生出了很多法律風險。
洗錢罪
洗錢罪,是指明知是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為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而提供資金賬戶的,或者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的,或者通過轉賬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的,或者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的,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行為。
動態 | 日本或將出現首個虛擬貨幣上市公司:據日經報道,位于香港的虛擬貨幣公司諾亞Project對日本東京證交所二部上市公司Beat控股有限公司提出了收購計劃,若收購成功將成為日本首個上市虛擬貨幣公司,東京證交所也因此表示猶豫。[2018/8/9]
近年來,加密貨幣如比特幣等出現了驚人的價格飆升,這不僅吸引了投資者,也吸引了投機分子與犯罪團隊或洗錢團隊。2018年,美國一家專門研究區塊鏈反洗錢的公司CipherTrace發布了一份數字加密貨幣反洗錢報告,數據顯示在過去兩年里,黑客將從交易所盜走的超過12億美元贓款以及無法計數的線下贓款和贖金等數字加密貨幣通過交易所、洗錢服務提供商來洗白。交易所、賭博網站/詐騙團伙/犯罪團伙、廉價的區塊鏈轉賬,讓贓款可以快速地從黑到白。
因此,在實際交易過程中,往往會有很多詐騙團伙或賭博團伙或洗錢團隊專門用虛擬貨幣交易進行洗錢或轉移贓款,進而導致交易相對方款項被凍結。
我們來看一起比較典型的通過虛擬貨幣洗錢的詐騙的案例:
紐約曼哈頓一家餐館只接受虛擬貨幣支付:BTCC創始人李啟元轉發了一條推特,該推特顯示紐約曼哈頓的一家餐館只接受虛擬貨幣支付。李啟元還評論說,要是有一天有許多店面只接受虛擬貨幣,那么他就需要買回一些萊特幣了。他呼吁大家一起努力,讓這一天變成現實。[2018/2/2]
犯罪嫌疑人X某利用網絡聊天工具詐騙A某得手后,讓A某將100萬元款項匯入B某賬戶,B某賬戶當時就全額轉出到三個不同的賬戶C、D、E,其中,C某賬戶就在虛擬貨幣平臺進行法幣交易,購買數個泰達幣后,將其名下的款項轉到到交易方F的銀行賬戶或支付寶賬戶,交易方F當天如發生其他交易后,將款項轉出給G。
如受害人A某發現被騙后,在機關報案,經機關審核立案后,機關就會根據其當地政策就A某被騙款項下級賬戶進行司法凍結,一般情況下至少會凍結三級賬戶,有個機關。
在整個過程中,A屬于受害人,X是犯罪分子,B屬于受害款項關聯的一級賬戶,C、D、E屬于二級賬戶,F屬于三級賬戶,G屬于四級賬戶。F、G就有可能由于此種案件導致名下的銀行卡被凍結,進而影響到正常經營。
韓國虛擬貨幣交易所可能會因安全系統不合格而面臨交易暫時中止:根據韓國科學技術情報通信部和韓國互聯網振興院提交的‘虛擬貨幣交易所安全脆弱性評估”的結果,卞在一(???)議員透漏韓國主要的虛擬貨幣交易所的安全系統都很脆弱。他表示虛擬貨幣交易所存在被黑客入侵及私人信息泄露的風險。同時卞在一(???)議員指出“國內的虛擬貨幣交易所的年收益達到1兆韓幣以上,但是交易所的安全系統卻是很脆弱。”并且他強調道,“即使因公司的疏忽而發生個人信息泄漏事故,對公司的處罰也輕。”他補充說:“對因缺乏保護措施而泄露個人信息的事故進行處罰,我們正在準備啟動‘信息通信網絡法’修正案,通過引入臨時停用令系統來保護用戶。”[2018/1/24]
目前,全國機關嚴打詐騙及賭博類型案件過程中,往往會直接凍結多級賬戶,導致很多普通人員賬戶也被凍結。
而在這種案件中,詐騙團伙或賭博團隊的終端或服務器往往在國外,很多案件幾乎很難偵破,而當事人在未委托專業律師處理的情況下對于合法資金賬戶的處理卻屢屢受阻,有的往往會由于溝通處理方式不恰當被刑事拘留或行政拘留或特殊限制措施。
我們律師團隊成功處理過很多F、G此類三級及四級賬戶的案件處理,著重在于整理匯總證據材料、把控溝通節奏要點及落實解凍處理方案。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是指針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的行為。
其中,如果明知交易向對方是用虛擬貨幣進行洗錢,通過場外交易方式或未實際交付對價等情況,協助犯罪團隊的資金轉移的,將不僅有可能會導致資金被凍結,還將有可能會涉嫌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在實務過程中,有的人員被凍結銀行卡后前往當地機關做筆錄后,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筆錄情況,就基于此罪名采取了相應的處理措施。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傳銷,被稱為經濟的瘤。實際上,不僅僅是在傳統經濟領域,伴隨著區塊鏈近幾年的飛速發展,一些傳銷組織搖身一變,披起區塊鏈的外衣。他們打著普通人不甚了解的區塊鏈幌子,以高額返利為誘餌,然后采取公司化運作,同時邀請知名的“成功人士”站臺,一切“虛假繁榮”的面子工程準備就緒后,依舊是采用最原始的“無限發展下線”的方式進行傳播。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2018年,我國虛擬貨幣的傳銷案件高達166起。2017年是94起,2016年是46起,2015年是10起,2014年5起,近幾年年均增長率超100%。按2018年虛擬貨幣傳銷案件166起算,僅經過幾年,虛擬貨幣傳銷已占我國總體傳銷比例近5%,可謂增長驚人。
比較典型的有:
“iBank智能錢包”傳銷平臺借數字貨幣的名義,發展傳銷會員10萬余名,涉案資金高達3億余元。發展傳銷會員65層,共吸收數字貨幣ETH(以太坊)36萬個、BTC(比特幣)593個、XRP(瑞波幣)4291萬個。按平臺運營期間,各數字貨幣行情最低值計算,累計金額為3億元。
“亞元”特大傳銷終審裁定書,累計發展會員23萬余人,累計吸納資金近8億元。作為亞元傳銷組織負責人,蘭新民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
詐騙罪或非法集資犯罪
這兩年,比特幣猛漲,虛擬貨幣一夜之間大量涌出。很多詐騙團伙披著區塊鏈、數字加密等高大上的外衣,利用普通投資者不懂虛擬貨幣和區塊鏈的心理,從而實施詐騙。
常見的騙局是:
犯罪團伙向客戶推薦APP投資產品,主要是通過美金購買“虛擬貨幣”,虛擬貨幣的漲幅很大,賺到的錢只要交少量的手續費,可以隨時提出來,只要按照的要求開戶,并向指定的賬戶匯款,穩賺不賠。前期操作過程中,投資會呈現倍數增長,隨后,客戶往往會加大投資。但后期賬戶被凍結,其中的“虛擬貨幣”被取空,被踢出群聊,刪除好友,等到的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近期,銀保監會等五部門發布提示稱,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此類活動并非真正基于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是網絡化、跨境化明顯。依托互聯網、聊天工具進行交易,利用網上支付工具收支資金,風險波及范圍廣、擴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租用境外服務器搭建網站,面向境內居民實施違法活動。一些個人在聊天工具群組中聲稱獲得了境外優質區塊鏈項目投資額度,可以代為投資,極可能是詐騙活動。這些不法活動騙來的資金多流向境外,監管和追蹤難度較大。
二是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較強。利用熱點概念進行炒作,有的還利用名人“站臺”宣傳,以空投“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只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具有較強蠱惑性。實際操作中,不法分子通過幕后操縱所謂虛擬貨幣價格走勢、設置獲利和提現門檻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還以花樣翻新的各種名目發行虛擬貨幣,或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進行虛擬貨幣炒作,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
三是存在多種違法風險。不法分子通過公開宣傳,以“靜態收益”(炒幣升值獲利)和“動態收益”(發展下線獲利)為誘餌,吸引公眾投入資金,并利誘投資人發展人員加入,不斷擴充資金池,具有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特征。
MicroStrategy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MichaelSaylor近日透露了他積累的比特幣的數量.
1900/1/1 0:00:00原文標題:Vitalik:Rollups不完全指南Rollups解決方案在以太坊社區中正風靡一時,并有望在將來成為以太坊的關鍵擴容解決方案.
1900/1/1 0:00:00據比推數據,市值最高的加密貨幣比特幣北京時間周一晚間一度閃跌5000美元,由33000美元附近跌至28000美元,不過隨后比特幣又逐漸反彈至3萬美元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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