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入200萬人的大案,傳銷層級高達3000層,涉案金額更是天量的400億元,如果按照現在比特幣價格計算,可能達人民幣數千億元。這樣一個重大的案子,因為涉及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不但吸引了更多人的關注,也讓很多人對比特幣、區塊鏈這個新技術新行業產生疑慮。
中央電視臺的報道再次把PlusToken案推向風口浪尖。
卷入200萬人的大案,傳銷層級高達3000層,涉案金額更是天量的400億元,如果按照現在比特幣價格計算,可能達人民幣數千億元。這樣一個重大的案子,因為涉及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不但吸引了更多人的關注,也讓很多人對比特幣、區塊鏈這個新技術新行業產生疑慮。
去年11月本案PlusToken終審宣判時,我曾經做過評論。在本案再次引起各界矚目之際,作為一名較早關注比特幣和區塊鏈領域、辦理和介入不少相關案件的律師,我想就比特幣和區塊鏈的發展,談談這個領域為什么詐騙和傳銷犯罪高發。
動態 | GateHub發布針對網絡釣魚詐騙的公告:據cointelegraph報道,Ripple錢包和網關即服務提供商GateHub發布了有關針對其加密貨幣錢包用戶的網絡釣魚詐騙活動的公告。根據公告,GateHub的錢包用戶可能收到來自看似GateHub地址的惡意電子郵件,包括來自“@ gatehub.com”和“@ gatehub.net”。電子郵件稱用戶私鑰由于安全預防措施不足而受到損害,指示用戶將資金轉移到攻擊者擁有的“安全”錢包。GateHub指出,服務提供商絕不會通過電子郵件發布私鑰。[2019/6/14]
中本聰2008年發明比特幣,所使用的技術被命名為區塊鏈。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而是依據特定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并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生產和流通各個環節的安全性。
動態 | 2018年韓國虛擬貨幣相關詐騙舉報較前年增加約25%:據韓聯社消息,金融監督院(FSS)透露,2018年其非法私營金融受害舉報中心受理的虛擬貨幣相關舉報或咨詢件數為889件,比前一年(712件)增加了24.9%。其中,委托調查當局進行調查的事例共有139件, 這比一年前(153件)減少了9.2%。[2019/4/24]
比特幣的“去中心化”等特點,迅速吸引了大量擁躉。對比特幣和未來去中心化金融的“信仰者”,囤積比特幣,創造類似比特幣的虛擬貨幣,并進行交易,形成所謂的“幣圈”,包括虛擬貨幣交易平臺和虛擬貨幣項目方,還有投資和投機者。隨著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價格的暴漲,通過專用設備“計算”生產比特幣等虛擬貨幣被稱為“挖礦”,設備生產商和“礦工”、“礦場”等,構成“礦圈”。而區塊鏈技術本身,也逐漸顯露出虛擬貨幣之外的功能,其開辟的“價值鏈”、“信用鏈”等應用場景,被認為互聯網革命性的新技術,大量公司投身區塊鏈技術的研發和推廣,被稱為“鏈圈”。因為都使用的是區塊鏈技術,上述三個“圈”,有一定等重合和交叉。
動態 | 饒舌歌手T.I.因涉嫌參與加密貨幣詐騙被起訴:饒舌歌手T.I.和商人Ryan Felton最近因卷入一起涉嫌詐騙投資者200萬美元的大型加密貨幣騙局而被訴訟。[2018/11/3]
目前的中國,從中央到地方,政府都在大力推廣區塊鏈技術。2019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局集體學習,明確要求加快推動區塊鏈技術和產業創新發展。2020年4月20日,國家發改委將“區塊鏈”正式列入新型基礎設施中的信息基礎設施。公開資料顯示,截至2020年12月末,全國各類區塊鏈產業園區已有四十余個。可以看出,“鏈圈”代表著新技術發展的一個重要方向,是政府非常支持的產業。
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規定,比特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2017年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重申了上述規定。同時,從防范金融風險的角度,進一步提出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臺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倫敦3月發生21起假借名人效應的數字貨幣詐騙案:倫敦金融城警察局的最新數據顯示,僅在3月份,就收到21起假借名人效應進行數字貨幣詐騙的報案,受害者損失超過34000英鎊。涉及到的名人包括BBC商業投資真人秀“龍穴”的Deborah Meaden和英國知名財經門戶網站“省錢專家”的創始人Martin Lewis。兩人隨后均做出了“未做過相關代言”的澄清,并警告稱“有些廣告如果看起來好得不真實,那它就是有問題的。”[2018/4/17]
不過,比特幣作為虛擬資產,中國法律有從被動保護轉為主動保護的跡象。因為前述規定雖然否定了“虛擬貨幣”作為貨幣的法律地位,但并未對其作為商品的財產屬性予以否認,中國法律、行政法規亦并未禁止比特幣的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大量已生效的判決顯示,由于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具備價值型、稀缺性、可支配性等特點,所以具有虛擬財產的商品屬性。法律支持個人擁有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財產屬性。
這也是“礦圈”在中國能夠合法存在的法律基礎。在水電充沛的地區,比特幣礦場甚至成為某些地方支柱產業。
至于圍繞著比特幣出現大量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不足為奇。一方面是區塊鏈確實是革命性的技術,發展迅猛,一方面比特幣價格高漲,出現明顯的財富效應。行業繁榮,錢多了,自然也被非法活動盯上。和早期互聯網一樣,被人打著互聯網旗號出來詐騙、傳銷。技術本身是中立的,看被什么人使用,做什么事情。
其實,傳銷等“資金盤”欺詐操作模式早已形成一個相當龐大的群體,之所以屢禁不絕,是因為它總能花樣翻新,換一種面孔騙人。比如,中央支持金融創新,全國投資擔保公司遍地開花,其實都是借新還舊的“旁氏騙局”。再比如,互聯網金融興起,大批虛構項目的“資金盤”成為“P2P”暴雷的主要原因。
現在,區塊鏈和比特幣行業火爆,“資金盤”模式轉移陣地,進入這個領域。如我之前揭露的以影視拍攝、珠寶、非洲投資等多種概念吸引投資者,用傳銷式多層次激勵手段的“光錐LCC幣”。
再如PlusToken案。PlusToken平臺對外宣稱擁有“智能狗搬磚”功能,即同時在不同交易所進行套利交易,賺取差價。但實際上,PlusToken實際并不具備該功能,而且沒有任何實際經營活動,不過是一個打著比特幣旗號的又一個“旁氏騙局”,是依附在區塊鏈這個新興產業上的瘤。
作為區塊鏈主流的“鏈圈”和“幣圈”,在逐步打破堅冰互相融合,部分做鏈的公司涉足虛擬貨幣,部分做幣的公司也在涉足區塊鏈技術。但主流區塊鏈企業都是集體抵制資金盤、傳銷盤“盤圈”的。
現在可以明確了:區塊鏈是國家大力支持的行業,個人擁有比特幣是合法的。至于“資金盤”詐騙和傳銷等行為,是刑法嚴厲打擊的對象。隨著新的刑事訴訟法證明標準的嚴格提升,類似犯罪行為的取證方式也會逐步改良。
總體上,我們認為應把握區塊鏈技術的全球性機會,追趕上全球區塊鏈產業發展步伐,引領這一全球性產業發展,去偽存真,大浪淘沙,為經濟和社會貢獻正向價值。
作者為廣東德納律所律師
近日,知名投資策略師RaoulPal分享了一份自2015年8月7日(比特幣誕生六年后)以來ETH相對于BTC的價格圖表,顯示“自誕生以來,ETH的表現比BTC高出250%.
1900/1/1 0:00:00波卡生態觀察,是我們針對Polkadot生態內的項目,以不同生態位的視角來觀察和分析的一個專題欄目.
1900/1/1 0:00:00據TheBlock4月13日報道,專注于以太坊的軟件公司ConsenSys已經從包括兩家主要銀行、一家頂級金融服務公司和一系列數字資產行業初創公司和投資者那里籌集了6500萬美元.
1900/1/1 0:00:00去年下半年以來,加密貨幣市場行情持續上漲,比特幣價格一度沖破6萬美元,這讓諸多投資者興奮不已。去年下半年以來,加密貨幣市場行情持續上漲,比特幣價格一度沖破6萬美元,這讓諸多投資者興奮不已.
1900/1/1 0:00:00從2021年以來,第一季度內美債收益率持續攀升,3月31日10年期國債收益率尾盤上漲3.75個基點,報1.7404%.
1900/1/1 0:00:00比特幣市場概述 比特幣市場本周在相對狹窄的5.4%區間內交易,最低57168美元,最高60265美元.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