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主旨與當前的意義
在2021年9月2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等十一個部門發布《關于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要求推進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通知》認為,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是通過專用“礦機”計算生產虛擬貨幣的過程,一方面,其大量消耗能源,碳排放量大,對社會貢獻與價值有限;另一方面,虛擬貨幣生產、交易環節衍生的風險越發突出,對節能減排帶來不利影響。值得注意的是,在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第五十一次會議,會議提出堅決防控金融風險,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因此,這次《通知》的發布,意謂著以規范性文件的形式,具體明確了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的會議精神,依規行政,進一步推動各地方政府具體落實國家政策。
在具體舉措方面,《通知》嚴禁新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要求加快存量項目有序退出。在過去幾年,比特幣價格飛漲,受其“財富效應”的巨大吸引,比特幣“挖礦”成為一些資本競相追逐的產業,一些相關企業以大數據中心、云計算或區塊鏈等高新技術旗號,一些地方政府積極招商引資,對這些“挖礦”企業給予稅收或電價等方面的優惠政策。但是,“挖礦”產業一哄而上,產生很多問題。中國大陸地區比特幣算力曾長期占據全球算力的百分之七十以上,大量民間資本先后角逐這一行業,擠占了這些資本原可服務于實體經濟或其它數字經濟的機會成本;一些地方因此火電能耗巨大,或者本用于實體企業的部分水電被“挖礦”企業消耗,并造成國家碳減排的壓力;“挖礦”產業無止盡的狀大,比特幣系統算力的增強,帶動更多中國“散戶”加入“炒幣”大軍,存在金融風險漫延的可能。綜上,當前整治活動對促進我國產業結構優化,推動節能減排,按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國家目標,防止更多民間資本甚至上市公司跟風進入“挖礦”行業,鼓勵資本更多地更好地服務于實體經濟,防范個人“炒幣”金融風險擴大,將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鄧建鵬:中國作為區塊鏈大國 需要重新思考自己的監管模式:11月16日,由Origin Chain基金會主辦的“起源創新·鏈接未來”Origin Chain--起源應用生態大會圓滿落幕。
會中,北大法學博士,中央財經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互聯網創新研究院副院長鄧建鵬教授表示:與以往業態不同,區塊鏈像空氣一樣彌散在你我周邊,多中心化的技術特征,使得其往往跨越單一主權國家的監管邊界,當這個產業成為全球化不可阻擋的洪流之后,中國作為區塊鏈大國,需要重新思考自己的監管模式。
隨后,起源鏈生態合作方、起源庫創始人&CEO俊旭表示:“對于區塊鏈,應專注區塊鏈技術落地應用和生態場景搭建,積極探索區塊鏈技術在各行業應用的實際效用,倡導前沿技術的應用,數字化經濟的生命,創建強大而可信賴的商業生態。
起源鏈目前針對商業應用場景進行平行鏈生態搭建,運用區塊鏈技術將工作量輸出到具有商業價值的場所,從而使得平行鏈參與各方降低彼此間的信任成本,讓商業合作變得低成本、更高效、更簡單,真正實現區塊鏈大規模應用落地。”[2020/11/18 21:11:29]
不過,以往的整治活動存在“運動式”執法色彩。在推進國家政策與產業目標實現的同時,應盡最大可能避免“運動式”執法、產業政策大起大落對社會經濟的負面沖擊,使行政監管執法嚴格符合黨中央十八大以來一貫倡導的“全面依法治國”精神。《通知》特別提及在保證平穩過渡的前提下,結合各地實際情況科學確定退出時間表和實施路徑;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全面推進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整治工作,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嚴肅查處整治各地違規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要積極作為、穩妥推進,既實現加快退出,又妥善化解矛盾糾紛,確保社會穩定。在整治活動中運用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是該《通知》的一大亮點,應引起地方政府落實政策時高度重視。為此,筆者提兩點思考建議。
聲音 | 中央財經大學鄧建鵬:區塊鏈技術和實體經濟的融合 目前面臨的挑戰主要在法律和政策方面:據經濟觀察網12月6日消息,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鄧建鵬表示,區塊鏈技術和實體經濟的融合,目前面臨的挑戰主要是在法律和政策方面。他指出我國與區塊鏈技術相關的幾個細分行業,比如炒幣、挖礦、交易所等,目前屬于灰色行業,與之相關的法規和政策,在一段時期內存在高度的波動性,因此這些行業的經營預期不明朗,會影響市場主體的投資和各種各樣的商業行為。他認為針對區塊鏈企業,要貫徹法治精神,為市場提供良好的環境。他指出核心可以是兩點,第一是良法,第二是善法。即結合企業的正當訴求體現法律的核心,嚴格執法,從而創造最好的營商環境。[2019/12/7]
二、“整治”活動的兩點法治思考
首先,“整治”活動應與法治精神保持高度一致。此前個別地方政府為消耗本地多余的電能或廢棄的水電,推動本地經濟發展,增加就業崗位,曾以招商引資形式吸引一些“挖礦”企業前來投資設廠。個別企業投資規模巨大,在《通知》出臺前即與個別當地政府訂立具備合法形式的契約,約定地方政府所給予的優惠政策和相應期限。當前,《通知》要求各地方政府停止對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的一切財稅支持,對地方政府已經給予稅費、房租、水電費等優惠政策的存量項目,要限期予以停止和取消。這意味著國家政策與個別地方政府此前同某些“挖礦”企業的約定將出現巨大背離,新的產業政策將給相關企業可能造成巨額損失。古人云:“法無信不立。”孔子指出:“言忠信,行篤敬,雖蠻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篤敬,雖州里,行乎哉?”根據公平、誠信的法治內在精神,地方政府在責令“挖礦”企業有序退出,停止繼續給予相應優惠措施的同時,為防止“一刀切”式的落實政策,損害原本屬于合法經營的企業的利益,損害地方政府營商信譽環境,是否應給予相關企業適當補償,并給相關企業較為寬松的退出時間表,筆者認為可以考慮。
聲音 | 鄧建鵬:區塊鏈監管立法,不妨“以鏈治鏈”:11月1日,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鄧建鵬在新京報刊文《區塊鏈監管立法,不妨“以鏈治鏈”》。文章表示,金融領域是區塊鏈應用的一個重要區域。當前,虛擬貨幣的法律定位模糊,負面影響了監管政策。政府將區塊鏈技術作為監管技術,對監管機構及整個社會都有好處──降低合規和執法成本,法律自動執行,減少法律文本固有的不確定性。如果這些系統獲得主流應用和政府支持,將促成建立一個新的監管框架。在簡單的禁令式監管之外,這一思路為中國提供了極為有益的啟示。政府在把握鼓勵金融科技創新與風險控制平衡點的前提下,監管思維應及時跟進,推動區塊鏈技術與監管技術的融合。從維護國家金融安全與風險防范長效監管機制和國際經驗考慮,中國應盡快推動區塊鏈領域的謹慎監管。[2019/11/1]
其次,國家后續政策的出臺應以此為契機,保持政策的連續性與可預期性,減少政策對經濟的過度沖擊,增強企業家和投資者對產業政策的可預測性,減少社會成本的無謂損耗。在過去,一些行業經常性地陷入“治亂循環”的怪圈,“放-管-抓”式的產業政策高度波動,增加了企業經營成本,與近年國務院出臺的《優化營環境條例》的基本精神存在出入。具體而言,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辦工作領導小組于2018年1月下發文件,要求各地引導轄內企業有序退出“挖礦”業務。隨后國家發展改革委出具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征求意見稿》將“挖礦”行業列為淘汰產業,各地方政府據之開始清除“礦場”。
聲音 | 鄧建鵬:三五年后經濟體量大國將以謹慎開放的姿態對待ICO:12月25日消息,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鄧建鵬近日發文認為,區塊鏈相關的金融安全風險主要有:1、交易所數據造假的風險;2、交易所給普通投資者帶來所杠桿交易風險;3、市場操縱的風險;4、內幕交易的風險;5、網絡安全的風險。他還認為,經濟體量大國人口眾多,監管機構受維穩壓力等因素要求,針對區塊鏈金融相關領域采取一刀切式的禁令政策,但公有鏈是區塊鏈產業長足發展的主流,政府監管與鼓勵的兩難。不過,隨著國際監管趨勢逐漸明朗,三至五年后,此種經濟體量大國不得不正式將區塊鏈納入長效監管機制中,以謹慎開放的資態對待諸如虛擬貨幣交易所或ICO等。[2018/12/25]
但是,在2019年1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正式頒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將此前征求意見稿中屬于淘汰產業的“虛擬貨幣挖礦”刪除。根據《國務院關于發布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是引導投資方向、政府管理投資項目,制定實施財稅、信貸、土地、進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由鼓勵、限制和淘汰三類組成。不屬于以上三類,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為允許類,不列入《目錄》。在民商事領域中,法治精神貫徹“法無明文禁止即可為”。在沒有國家法規范明文禁止的前提下,意味著2020年元旦起“挖礦”行業屬于國家允許類的產業。受此產業政策調整及比特幣價格上漲等因素影響,2020年起中國大陸進入“挖礦”行業的民間資本繼續增加。此次《通知》再度提出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列為淘汰類產業,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增補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淘汰類”。在增補列入前,將虛擬貨幣“挖礦”項目視同淘汰類產業處理,按照《國務院關于發布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有關規定禁止投資。這表明國家產業政策短期內調整太大。產業政策過度跳躍,將影響從業者對市場前景的穩定預期,沖擊行業的有序發展。政策波動巨大,投資者和經營者在從事市場決策時,難以預測未來該行業是不是可以干,難以判定市場的發展趨勢和政策走向。針對上述問題,理應從法治思維給予規范。2019年2月25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會議強調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要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在法治框架內調整各類市場主體的利益關系。在經濟領域嚴格執行法治精神,賦予相關企業行業發展的確定性和市場的可預期性,根據事先經由合法程序通過的法律法規的相應規定,嚴格保障具體相關企業和公民的財產安全、交易安全及和其它相關的各種合法權益。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鄧建鵬:監管不該一刀切:據央廣網報道,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鄧建鵬認為,監管上的一刀切,從結果上看,并沒有起到當初的目的,未來的監管,還應該給數字貨幣“留條活路”。所以我們是不是要思考監管規則做一個微調,把你做公募是絕對不允許的,詐騙是絕對刑法要打擊的,但是如果是私募又是真實的創業,可否有一些特殊的渠道,比方說由專門的某個機構來審批,來避免監管的一個窘迫的狀況。我覺得這個東西值得再思考。[2018/5/2]
鄧建鵬: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金融科技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DeFi數據 1.DeFi總市值:1146.17億美元 DeFi總市值數據來源:Coingecko2.過去24小時去中心化交易所的交易量:30.
1900/1/1 0:00:00金色財經報道,美國國稅局上周發布的一份通知表明,美國稅務機構希望加強其跟蹤跨鏈交易的能力。美國國稅局于9月16日發布的通知表明,作為其刑事調查工作的一部分,該機構希望更深入地了解這些流程.
1900/1/1 0:00:00在以太坊2.0到來之前,新興公鏈和Layer2始終都有機會。不過現在新興公鏈的角逐已經進入下半場,而Layer2賽道的角逐才正式開始.
1900/1/1 0:00:00虛擬貨幣嚴監管之風席卷全球,美國、歐盟、中國,無一缺席。9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通知稱,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相關活動提供服務,如賬戶開立、資金劃轉和清算結算等.
1900/1/1 0:00:00近幾年的DeFi開始以驚人的速度增長,挖礦、借貸、DeFi利率、概念幣種、錨定資產等都在不停占據風口,去中心化賦予這些DeFi協議破除中央授權即可進行存儲、衍生品,兌換和支付.
1900/1/1 0:00:00律師事務所KesslerTopazMeltzer&Check,LLP提醒投資者,已代表根據注冊聲明和招股說明書購買或獲得了CoinbaseA類普通股的投資者對CoinbaseGlob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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