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3.0是什么?這個問題也許連在幣圈泡了十幾年的老江湖,也很難在三言兩語間給出一個足夠準確地回答。但在十足混亂的Web3.0概念中筑起了當前最大的共識——區塊鏈技術是實現Web3.0的道路。在當前監管環境下,Web3.0在中國是否存在生根發芽的可能?原樣照搬還是改頭換面?合規的代價又是什么?
Web3.0是什么?
事實上,Web3.0并不是一個嚴謹的術語,其是由風投公司和互聯網從業者共同創造的一個形容下一代互聯網的新興概念。要明白Web3.0,就不得不提到與之相對的Web1.0和Web2.0這兩個概念。
所謂Web指的其實是互聯網,而Web1.0就是互聯網的初生形態。Web1.0是網絡與用戶的單向鏈接,由互聯網平臺生產和制造信息、數據供用戶瀏覽。Web1.0的特征就是互聯網內容與用戶之間的單向傳輸性,平臺是內容的單向輸出者,用戶是內容的單向接收者。
而進入Web2.0時代,也就是當前所處的互聯網發展時期,用戶不再僅僅是被動接收互聯網大廠提供的產品,其自身亦是網絡內容的創造者,互聯網內容從單向傳輸變為了用戶間的雙向互動,網絡更多承擔的是信息交互平臺的作用。但是,在Web2.0時代,用戶創作的內容并不屬于自身,其作品產生的收益絕大部分都被互聯網大廠獲取,大廠在吸收用戶創作收益的過程中不斷壯大自身,成長為難以撼動的虛擬“利維坦”。
肖颯:國內從事USDT兌換業務可能會構成非法經營罪:10月30日,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肖颯撰文表示,在國內從事USDT的兌換業務可能會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非法經營罪。該條款的第三、四項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USDT具有法幣性質,而兌換業務常常與資金結算業務掛鉤,其代替法幣流通的可能性也容易被上述兜底條款所覆蓋,?肖颯團隊認為,USDT兌換業務的表現容易與非法經營罪所列舉的非法經營行為相契合。[2020/10/30]
而Web3.0想做到的,通俗地說,就是把大廠圈起來的餐廳夷為平地,建成一條人人能開館子,各憑本事賺錢的小吃街,家家都是開放式廚房,飯菜從廚師手里端出就能送到用戶桌上,錢從用戶手上出去就能直接進入廚師兜里,沒有中間商賺差價。這個“去中間商”的過程,也就是“去中心化”的過程。
聲音 | 肖颯:虛擬貨幣市值管理策略如若成為割韭菜的鐮刀 將被認定為犯罪:今日律師肖颯發布文章《我為什么反對市值管理“虛擬幣”?》,肖颯總結到目前幣圈市值管理的手段有:用比特幣、以太坊等進行交易型操縱市場;用黑嘴、搶帽子、職業喊單人、信息發布節奏等進行信息型割韭菜;同時,還有利用一些重大事件,比如與韓國、日本、新加坡、直布羅陀等國家和地區進行戰略合作,炮制國家法幣等概念;最后一種是充滿技術含量的“比速度”量化交易。
量化交易里“策略”到底如何制定直接影響行為定性,如果策略就是斬殺韭菜,使用嚴苛的手段剝奪其他人的交易機會(80%+)則有可能被認定為犯罪行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涉嫌《刑法》第266條詐騙罪。
如果項目方做市值管理的初心是為了“穩定幣價”,為項目研發和企業發展贏得寶貴時間,為了托住市場而不是砸市,結合充分的客觀證據,可以出罪。還有根據損失與市值管理的因果關系來定性損失。[2019/8/19]
目前,對Web.3.0的理解主要存在以下幾種觀點:
第一種觀點:Web3.0是一種使用戶對網絡數據享有所有權的新生代網絡形態。
聲音 | 律師肖颯:把幣還原成其本來的令牌功能等 也許還有一絲機會可以好好做下去:肖颯在新浪發表專欄文章《幣圈為啥還是那樣紅?》,文章表示,幣圈如果只是那個“炒作”和“割韭菜”的幣圈就一定會死的很難看。把幣還原成其本來的令牌功能,讓貢獻工作量的極客拿到未來技術使用的“預先授權”或者在一個商業王國將token當做宣傳、促銷的手段和方法,也許,還有一絲機會可以好好做下去。[2019/7/24]
這一觀點突出了Web3.0最核心的特征:數據可持有。也正是基于這一特征,持該種觀點的人認為,Web3.0之所以是互聯網未來的發展方向,就在于其賦予了用戶真正擁有“數據內容”的能力和權利。一方面,用戶“創作即收益”,在利益分配上不再屈居平臺之下;另一方面極大地削弱了互聯網大廠的市場主導地位,完美地體現了“去中心化”這一思想。
第二種觀點:Web3.0是一種完全去中心化的未來互聯網。
持有該種看法的人認為,Web3.0的使命就是將互聯網從大廠手中奪回,真正意義上使互聯網成為人人平等,按勞分配的世外桃源,因此,這部分觀點持有者認為Web3.0是“去中心化”網絡。
聲音 | 肖颯:為傳銷幣站臺將依正犯或單獨的罪名進行刑事處罰:9月12日消息,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律師肖颯表示,為參與傳銷幣項目進行宣傳的媒體和提供技術支持的軟件外包公司,主觀上明知或應當知道是犯罪活動,仍為其提供幫助,或者特定技術開發只用于犯罪行為的,將構成幫助犯。應定的具體罪名與刑罰當依據傳銷幣發行、運作的本質邏輯、侵害的法益重大性等,依正犯的罪名及刑罰從輕或減輕處罰,或者以單獨的罪名進行刑事處罰。[2018/9/12]
第三種觀點:Web1.0、Web2.0本質上是在傳遞信息,側重消費;而Web3.0則是在傳遞價值,創造財富。
歸根到底,從對Web3.0百家爭鳴、紛繁復雜的看法中,我們似乎可以發現,在實現Web3.0的愿景和藍圖中,去中心化、數據可持有、利益再分配和多元化交互似乎是諸多Web3.0思想中最大的公約數和共同特征。
Web3.0與元宇宙,到底什么關系?
事實上,Web3.0與元宇宙并不沖突,甚至Web3.0本身即可被元宇宙概念所涵攝,因為,Web3.0與元宇宙的關系是“遞進式”的。換言之,元宇宙既是聚合和串聯了Web3.0等技術的高級互聯網形態,Web3.0本身又是元宇宙的過渡形態。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可以把Web3.0看作是“初級的元宇宙”或“當前技術條件下,元宇宙的現實形態”。
聲音 | 律師肖颯:狹義“幣圈”與“鏈圈”以“發幣上交易所”為界限: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今日發文談“幣圈”與“鏈圈”的區別。文中表示,“狹義的‘幣圈’,單指交易所及上交易所的項目方成員及其聯盟等。狹義的‘鏈圈’,單指只從事區塊鏈技術研發、落地應用的團隊及聯盟等。這兩個定義里的幣圈和鏈圈,幾乎是不重合的,因為兩者的價值觀和行為方式以‘發幣上交易所’為界限。”[2018/8/30]
我們認為,Web3.0和元宇宙內部的生態體系和產業集群,即將在從現在開始的很長一段時間內,形成彼此高度重合,交互發展的局面,直到各項技術的成熟度、商業化程度和聚合度均突破Web3.0所能容納的臨界值,形成真正的元宇宙。而在此之前,元宇宙將會長期以Web3.0的軀殼合并姿態。
中國Web3.0產業發展現狀
當前,中國已經開始布局發展的Web3.0產業主要可以分為五類:(1)數字藏品;(2)虛擬數字人;(3)游戲;(4)社交;(5)供應鏈。與海外相比,中國Web3.0產業從數量上和質量上都與其有一定的差距,這很大程度上與中國對加密貨幣的嚴監管以及各類防范金融風險的舉措有關,另外,區塊鏈技術作為一項誕生不久的新興技術,相關法律制度研究的不足,立法的不完善和執法標準的不明確,也成為制約Web3.0產業在中國發展的重要因素。
當前,數字藏品行業在五類Web3.0產業中是發展得最好、最有活力、資金流動性最強、民眾參與最多的產業。但是我們同樣也注意到,以NFT(非同質化通證)數字藏品為代表的中國Web3.0產業,其發展方向似乎與海外NFT市場出現了分歧,中國NFT市場在合規地生存的道路上探索出一條“無幣化”發展的道路,通過將數字藏品發行于聯盟鏈并限制二級市場的發展,在最大程度上摒棄了NFT的金融屬性。這是NFT的中國化改造,也是數字藏品行業合規發展的代價。
再看看其他Web3.0產業,在中國的發展同樣面臨著一些困境,這些困境是由自身技術局限和法律研究滯后所共同導致的。比如,虛擬數字人行業,目前同樣面臨著合規的問題。要使用虛擬數字人開演唱會、面向公眾進行商業演出等,均需要經過行政審批并取得一定的資質。在虛擬數字人產業中,作品著作權問題、數字人營銷模式、數字人是否具有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等問題也經常引發糾紛和爭議。
在鏈游方面,目前尚未有任何一家企業能成功通過審核拿到游戲版號,并在中國境內合法合規地開展P2E、X2E模式的鏈游。一方面,在當前市場上經常出現不少披著鏈游外皮,行詐騙之事的犯罪活動,嚴重的擾亂了中國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另一方面,鏈游本身發展的不完善、金融屬性強而可玩性低,與ICO(代幣發行融資)等行為難以劃分干凈,也是造成其長期以來在中國“聲名狼藉”的重要原因。因此,Web3.0游戲這塊大蛋糕在中國甚至很難有合規發展的空間,即使一些大廠勇于探索,往往也將具體行動放在海外實施。
Web3.0有可能在中國合規生存嗎?
我們先給出結論:可以,但需要進行合規改造。歸根結底,合規改造的核心是由監管機構的監管思路所決定的。因此,理解監管思路和紅線是中國Web3.0創業者們的必修課。
第一,中國的Web3.0產業由政府主導,自上而下發展。中國的區塊鏈應用正在數字票據、跨境支付、能源交易等領域探索實現鏈上價值轉移;通過鏈上協作功能實現在醫療、政務等領域的數據共享、智能制造和能源分布式生產;在供應鏈領域也實現了農產品、工業產品、電子病歷、電子發票、司法證據等的鏈上存證溯源。另外,數字人民幣的推廣試點工作也在緊鑼密鼓的推進中。
這些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同樣是屬于Web3.0的產業的一部分,而這些領域正在政府的主導和支持下,實現蓬勃發展。
誠然,這些領域都具有一定的門檻,創業者想參與其中并非易事,且縱觀歷史,政府主導型發展模式在技術創新上具有一定的弊端,特別是難以在關鍵技術領域實現突破和領先(這也是目前許多人認為Web3.0難以在中國生存的重要原因)。但是,政府主導型發展模式對于社會經濟的穩定、金融秩序的維護具有顯著作用,這也符合中國目前的國情要求。因此,Web3.0想要在中國合規生存,就需要把握社會穩定的底線,合規發展。
第二,金融安全是紅線。由于當前國際形勢的復雜性以及疫情等多方面原因導致的經濟增長速度放緩,維護金融安全、穩定成為了當前技術創新的最大紅線。
NFT數字藏品的“無幣化”合規改造就是在此思路下產生并執行的,但事實上,由于NFT天生攜帶的金融屬性,即使已經經過改造,但其本身攜帶的炒作和金融風險也只能做到降低而不能完全剔除。NFT數字藏品行業或將正式進入監管視野,下一步有可能出臺監管措施對數字藏品行業進行整改。
所以,當前Web3.0的創業者們必須把握金融穩定的紅線,在技術創新和營銷展業的過程中務必做好防炒作工作。
總的來說,隨著《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和《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的出臺,對企業數據收集、處理、流動和存儲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時,知識產權保護在Web3.0行業中也日益成為一個無法回避的重要領域,稍有不慎就有引發法律風險的可能。當前Web3.0企業的合規業務與傳統企業合規相比,需要具備更加綜合、系統的知識體系,在合規體系構建中需要長期保持全局性、敏感性和長遠性的目光,才能有效防范各類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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