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發于王永利
作者:王永利前中國銀行副行長
2020年10月中旬,深圳以財政出資1000萬元,以注冊成功的個人抽簽中標方式投放5萬個紅包,通過指定銀行轉換成數字人民幣,在設定區域具備接收條件的商家限期消費,過期未用予以收回的方式進行數字人民幣使用社會公測。此后,數字人民幣社會公測的范圍不斷擴大,參與的城市、民眾、商家和金融機構不斷增多,系統下載與使用流程逐步清晰,各種不實傳說不斷消除,整個運行體系不斷完善,數字人民幣真的可能呼之欲出了。
但現在卻存在一個亟需認真反思、準確把握的根本問題:
數字人民幣真應定位于M0嗎?
此前中國人民銀行強調,數字人民幣定位于流通中現金M0,不予計息,其與傳統人民幣的兌換是免費的。但這可能存在很大問題,值得仔細探究。
首先,將數字人民幣定位于M0,很多人就簡單理解為數字人民幣只能替代現金,所以不予計息,不會影響銀行存款。不少人還由此認為,數字人民幣需要像人民幣現鈔那樣,有不同面額、不同圖案、不同編號等,并要將這些因素納入保密編碼,以實現對每一張貨幣流動的全流程監控。但這其實并不準確。
王永利:必須審慎對待NFT,加強全流程監管:中國銀行原副行長王永利發文指出,必須審慎對待 NFT,隨著 NFT 的快速升溫和大規模投資,特別是參與海外 NFT 投資,同樣存在很大的風險隱患,需要加強對 NFT 的準確解釋,加強對民眾的投資者教育,強化交易平臺的職責。他表示,在中國,NFT 是一個全新的概念,盡管作為一種利用區塊鏈技術產生的加密權益證明,對加強資產權益保護與促進交易流通存在好的功效,可以鼓勵有益的探索,但由于缺乏官方明確的指引和監管規則,很多自媒體宣傳報道都存在嚴重的浮夸和誤導問題,在國家嚴厲控制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挖礦和交易炒作之時,NFT 的快速升溫和大規模投資,特別是參與海外 NFT 投資,同樣存在很大的風險隱患,需要加強對 NFT 的準確解釋,加強對民眾的投資者教育,強化交易平臺的職責,加強 NFT 產品和交易的全流程監管,特別是對相關的虛假宣傳、內部炒作、金融欺詐、違規轉移資產和洗錢等進行嚴厲制裁。[2021/6/26 0:07:39]
如果嚴格限定數字人民幣只能替代現金,那么就必須嚴格限定其只能用現金進行兌換,而不能用存款進行兌換。但在公測中,實際上都不是用現金兌換,而是全部用存款兌換的。而且,數字貨幣本就可以實現錢包加密和支付監控,實現對每一筆支付進行監控,根本就不應該再像現金一樣還要區分不同面額,并跟蹤監控每一張貨幣的流動,否則,數字人民幣實際使用時必然涉及到大量的貨幣鑒別和交易找零問題,會增加大量運行成本,完全是畫蛇添足,違反數字貨幣發展邏輯。所以,從公測展現出來的情況看,數字人民幣并不存在不同面額、圖案、編號問題。
王永利:數字人民幣在支付運行體系和機制上可能出現重大變化:中國銀行原副行長王永利發文指出,深圳數字人民幣的試運行,已經透露出其背后在支付運行體系和機制上可能出現的重大變化。這其中有一個重大變化就是:數字人民幣需要下載的是央行統一的APP,而不是各家兌換運營機構與支付結算服務運營機構自己獨立的APP。各家運營服務商同樣需要下載央行統一的APP,其為用戶開立的“數字人民幣錢包”,只是與央行“數字人民幣APP”相互勾連的配套設施。
這就帶來數字人民幣支付運行體系和機制上的重大變化:央行成為數字人民幣的運行核心入口和清算中心。但與以往商業銀行及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全面掌握一筆交易收付款雙方比較完整的信息不同,數字人民幣錢包運營服務機構則只能了解到與本機構錢包所有者相關的信息。這一變化也符合數字貨幣與傳統貨幣不同的本質特征:數字貨幣將貨幣與支付結算緊密融合,實現“貨幣即支付、支付即結算”。央行數字貨幣的推出,不應改變貨幣的本質和金融機構的職責定位,最有可能變革的就是貨幣支付運行的體系和機制。[2020/11/1 11:21:57]
更重要的是,如果數字人民幣僅僅局限于替代現金,那么它的規模將非常有限,因為目前我國流通中現金也就8萬多億元,這還不可能完全被替代掉,由此,數字人民幣的實際規模和占貨幣總量的比重就會更小。同時,數字人民幣僅僅局限于替代現金,它就只能用于支付,不能用于銀行發放貸款、投資債券等并相應派生貨幣,數字人民幣增長就會存在瓶頸,其實際功能將被嚴重束縛,難以發揮更大作用,難以盡快替代更多傳統人民幣,將會造成數字人民幣與傳統人民幣兩套運行體系長期并存的格局,可能給貨幣管理帶來新的挑戰和麻煩。這種情況下,數字人民幣國際化也勢必受到嚴重影響。
王永利:央行數字貨幣不應只局限于替代M0 應盡可能替代所有貨幣:中國銀行前副行長王永利在公眾號刊文《央行數字貨幣與運行機制變革》。他在文章中表示,信用貨幣與國家主權和法律緊密相連,所以在國家依然存在,世界遠未實現一體化治理的情況下,要比照金銀原理打造純粹網絡內生的數字(加密)貨幣(如比特幣等);或者設想與一攬子法定貨幣結構性掛鉤打造新的超主權貨幣(如Libra等),都是不現實的,都難以顛覆或取代現有法定貨幣體系。
文章中提到,央行可以實現對數字貨幣的全方位、全流程監控,不會對現有金融體系產生巨大沖擊;實現央行之外的有限匿名,適度保護商業秘密與個人隱私。這可能是央行數字貨幣能夠實現的最重大的突破。將推動貨幣運行體系深刻變革,對提高央行貨幣政策有效性,防止貨幣持續嚴重超發,維護貨幣金融穩定等將發揮極其重大的作用。文章最后指出,實際上,數字貨幣可能只是從替代M0起步,但決不應僅僅只局限于此,而應該盡可能替代所有貨幣,實現貨幣運行體系的深刻變革。如果僅僅局限于替代M0,其市場競爭力或投入產出的實際效果就可能存在很大問題了。[2020/8/1]
由此可以肯定,數字人民幣只能替代流通中現金的定位一定是不準確的,這種定位將嚴重束縛數字人民幣的發展。
聲音 | 王永利:把握加密貨幣 首先需要準確認知貨幣的定義:據中國金融新聞網消息,中國銀行原副行長王永利在北京金博會區塊鏈論上表示:要想把握網絡上的加密貨幣,首先要準確地認知我們今天的貨幣是個什么樣的東西。如果我們連貨幣都講不清楚的話,當然就講不清楚網絡的加密貨幣到底是什么,我們要重新梳理、準確把握貨幣的本質和演變的邏輯。[2018/11/5]
實際上,數字人民幣就是人民幣的數字化,并不是人民幣之外新的一種貨幣,其人民幣的本質不應有任何變化,但其表現形式和運行方式卻可能發生深刻變化,由此推動貨幣提高運行效率、降低運行成本、嚴密合規風控,維護貨幣金融體系穩定發展。
這其中,基于劃分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嚴格控制中央銀行直接面向社會公眾辦理金融業務,特別是發放貸款或購買債券,面向社會公眾的金融業務主要交給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辦理,從而維持貨幣金融體系穩定的基本要求,數字人民幣仍將由人民銀行集中管理,并像傳統人民幣一樣,采取“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社會公眾”的“二元運行模式”,而不是由中央銀行直接面向社會公眾的“一元運行模式”。
王永利:比特幣不可能成為真正貨幣,其區塊鏈難以解決現實問題:中國銀行原副行長王永利認為,要發展區塊鏈,首先要了解區塊鏈技術與比特幣內在的核心邏輯。有兩個邏輯關系必須看清。一是從貨幣發展史與數字貨幣內在邏輯上看,比特幣不可能成為真正的貨幣,也與央行主導的數字貨幣概念不同,數字貨幣只能是法定貨幣的數字化。二是比特幣區塊鏈成為完全封閉的網絡體系,消耗巨大能源,卻難以解決現實問題。王永利說:“應用區塊鏈如果不清楚邏輯關系而完全講概念,會造成嚴重的誤導。比特幣只是區塊鏈的一種實現方式,而不是區塊鏈的唯一范式。希望大家跳出這一范式,準確客觀的看待和推動區塊鏈發展。”[2018/5/7]
但在堅持“二元運行模式”基本架構基礎上,數字人民幣的運行機制仍會有很大突破和改進:個人、商家、單位和金融機構等要獲得和使用數字人民幣,必須下載央行統一的數字人民幣APP,并通過央行選定的兌換銀行開立數字人民幣錢包,才能進行傳統人民幣與數字人民幣的兌換和使用。這樣,央行就有可能通過統一的APP獲得數字人民幣最完整的用戶信息和交易數據,使央行能夠對數字人民幣的總量和具體分布、支付流通的全過程進行全方位實時監控,從而大大提升貨幣政策的準確性、有效性。央行掌握全社會最完整的數字人民幣用戶及交易大數據,可以削弱商業機構可能形成的數據壟斷優勢,維護社會公平競爭環境等,實現貨幣金融運行機制的深刻變革,可以說,潛力和意義非常之大。
由此,數字人民幣絕對不能僅僅局限于替代M0,而應該積極推動其盡可能替代所有傳統人民幣;不應該只是應用于支付結算,而應該廣泛應用于所有的金融業務,包括銀行發放貸款或購買債券;金融業務仍應由金融機構辦理,而不是全部收歸中央銀行直接辦理;用數字人民幣辦理各種金融業務,必須按照業務約定計息收費,而不應該是全部無息免費的。這樣才能保證數字人民幣的充分供應,充分滿足全社會,特別是國際化的需求,充分發揮人民幣數字化應有的積極作用。
那么,在數字人民幣可以應用到所有金融業務,包括銀行用以發放貸款或購買債券派生新的數字貨幣情況下,是否可以退一步,認為“是央行直接投放出來的數字人民幣定位于M0,而不是所有的數字人民幣都定位于M0”?
相比簡單說“數字人民幣定位于M0”,強調“央行直接投放的數字人民幣定位于M0”顯然要好得多。
但問題是,如果要廣泛推行數字人民幣,允許數字人民幣應用到所有金融業務,那就意味著現有人民幣,包括大量銀行存款,都會通過央行轉化成數字人民幣,再加上流通中現金,就會使M0的規模極度擴大,而M1、M2的規模大幅萎縮,央行如何把握M0的規模就成為一個重要課題。
更重要的是,之所以要將貨幣劃分成為M0、M1、M2等,主要就是為了滿足貨幣管理的需要。其中,流通中現金是央行直接負責印制、投放和管理的最原始最狹義的貨幣,具有特殊的管理要求,所以將其單獨列出,標識為M0是必要的。同時,傳統上人們一般認為,現金是流動性最強的貨幣,相對閑置的貨幣才會存放到銀行作為存款,所以,存款流動性一般弱于現金。但隨著銀行轉賬結算的發展,銀行存款的流動性明顯增強,所以又將存款按照流動性強弱劃分為M1、M2等,將主要用于支付、流動性強的企業結算類賬戶的存款納入M1,而將企業的定期存款以及個人存款等納入M2。
但隨著移動支付的發展,這種劃分又遇到新的挑戰:現金支付大量被移動支付所取代,社會上的現金量可能還在增加,但現金支付的規模在全社會支付總額中的占比卻大幅萎縮,大量現金滯留在社會上閑置不用,其流動性已經明顯弱于支付錢包中的存款。即使是個人移動支付錢包的存款,其流動性也大幅提高,甚至比現金或企業結算類賬戶存款還高,仍把個人移動支付錢包的存款歸結到M2,已經與現實背離。這種情況下,可以調整M1、M2的構成,但仍不應把移動支付錢包里的貨幣納入M0。M0不再是因為現金流動性強,而只是因為現金具有特殊管理要求。
同時,央行直接投放的貨幣,除現金外,大量的是央行通過購買黃金、外匯等儲備物,或者通過銀行間市場向商業銀行等提供資金融通,將貨幣直接注入交易對手方的存款賬戶中,但這部分投放顯然不能計入M0。
由此,如果把央行直接投放的數字人民幣,包括商業銀行通過央行將傳統人民幣兌換而來的數字人民幣,或者央行以數字人民幣向商業銀行提供的融資都計入M0,顯然也是絕對不可以的。
實際上,盡管很多人強調數字人民幣的獲取和運行不再基于現有的銀行存款賬戶,因而刻意將數字人民幣賬戶叫做“錢包”,但數字人民幣絕對不再是現金,“錢包”本質上就是一種新型存款賬戶,只是其運行方式可能與現有的銀行存款賬戶有所不同而已。所以,再把數字人民幣錢包中的貨幣計入M0,從道理上就講不通,而且還容易使得真正流通中現金的規模難以準確揭示。
綜上可見,完全沒有必要也不應該強調“數字人民幣定位于M0”。數字人民幣不再是現金,理應在統計上將其歸類到M1、M2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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