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風起香江
2023年5月31日,被眾多企業期盼的香港虛擬貨幣交易所發牌制度生效的前一天,香港的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發布了《有關專為虛擬資產交易平臺而設的全新發牌制度的過渡安排的通函》,在函件中,明確6月1日開始發牌的同時,也給了已經正式在香港實際經營業務的所有交易所一年的寬限期,引起了廣泛討論。
香港目前所發的牌照稱為“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牌照”,簡稱VASP(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s),自6月1日起,如果是新的企業希望在香港進行虛擬貨幣交易所的業務,就必須持有VASP,已經開展業務的交易所企業也必須在一年內完成牌照申請。目前而言,香港對持牌的交易所企業仍有一些限制,首先是禁止對用戶提供借貸、杠桿等服務,其次是對于上架貨幣,香港仍有限制,目前僅允許上架幣值較大的比特幣、以太幣等大型虛擬貨幣。因此已經實際開展業務的交易所企業也必須根據目前的管理規定進行業務調整,否則恐怕難以在一年之后獲得VASP。
香港區塊鏈共同主席方宏進:央行數字貨幣將推動支付、結算領域進行新一輪洗牌:7月29日,針對近期各地政府發文,提出積極爭取成為第二批央行數字貨幣試點一事,香港區塊鏈共同主席方宏進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央行數字貨幣將推動支付、結算領域進行新一輪的洗牌,誰越早引入央行數字貨幣,誰就越有可能搶占先機,觀望者將在新一輪競爭中失去機會。“地方引入央行數字可以優化結算系統,降低財務成本,提高供應鏈的管理效率。以扶貧為例,由于鏈上數據可查詢、追蹤、無法刪除篡改,采用央行數字貨幣后,政府可以清楚掌握資金的流向,并提高對資金的管控效率,減少資金挪用、占用以及冒領的情況出現。”方宏進指出,在實體經濟領域,區塊鏈的落地特點是去中間化,而非去中心化,即通過強中心化來提高監管,大規模去中間化提升效率。(火星財經)[2020/7/29]
不過總體而言,香港有著獨特的區位優勢,對于很多投資者而言,在香港建立一家區塊鏈關聯企業遠比在在新加坡等地區更加容易,也更能發揮背靠內地帶來的人力資源優勢和管理成本優勢。相信在新的發牌規定排除了法律風險上的疑云后,會有更多的交易所企業和相關的區塊鏈企業將在香港設立,而為了發揮區位優勢,香港企業實體極有可能走向跨兩岸用工的模式。根據筆者從事勞動用工法律業務多年的經驗,對于可能大規模出現的跨兩岸用工情形以及一些法律風險在此進行一些前瞻。
獨家 | 香港區塊鏈協會共同主席劉震:虛擬資產交易所申請細則是利好 但仍有問題未解決:香港證監會虛擬資產交易所申請細則將于今日正式公布。新細則將詳細說明交易所如何保管、合規性以及其他問題。
對于此事,CCC數幣投行 CEO、香港區塊鏈協會共同主席劉震對金色財經發表觀點,表示:
1、根據今天FC首席執行官的講話,該細則大部分是對于已經合規證券化數幣交易所的監管,這就意味著交易所所交易的數幣必須要是證券。如果交易所可以通過證券的資格,就可以受到監管同時領取牌照,但同時也要符合反洗錢以及KYC、有法幣入金的要求。所以這一細則對于整個數字貨幣行業的發展是一個重大的利好。
2、但同時也不是對于所有的數字貨幣。因為大家知道目前幾乎所有的數字貨幣都不能夠正式的成為證券。一部分不是證券,比如BTC,ETH,可能不會成為證券。另外一部分是證券但并沒有遵循證券發行的規則。所以即使交易所通過了證券發行規則之后,什么樣的數字貨幣可以成為證券能夠上合規證券數幣交易所,也依然是一個公開的難題。
3、在此之前,香港有很多交易所已經申請進入沙盒。有關沙盒的規定,香港證監會也是相當嚴苛。那這樣的話,對于能夠具體進入沙盒的交易所能夠做什么,其實也不是很清晰。
目前到底香港哪一家交易所可以拿到牌照,現在并不是非常清晰。同時即使拿到了牌照,能夠做什么樣的業務,也不是很清晰。
美國的tZero已經拿到STO的交易所牌照,也有同時一些其他交易所可以成為第一個STO,但是交易所的交易量以及交易品種依然低下,所以目前的這個監管并不是完全解決問題,但是畢竟是往很重要的方向走了一步。[2019/11/6]
02 用工形式難題
聲音 | 香港區塊鏈協會主席梁捷揚:香港政府對區塊鏈等前沿科技政策的支持非常有力:香港區塊鏈協會主席梁捷揚表示,香港政府對人工智能、區塊鏈、大數據、云計算等前沿科技領域政策的支持非常有力,在區塊鏈領域已經形成了包含政府、NGO、區塊鏈創業企業等在內的完整產業生態,大量來自大陸和海外的人才正涌入香港。虛擬貨幣新規針對虛擬資產出臺特定條款條件,并推出“沙盒監管”。但他表示,香港證監會(SFC)已于7月中旬暫停了沙盒試驗的申請,并將于9月3日展開新的、小范圍的政策咨詢,充分聽取香港區塊鏈業界的聲音。他長期看好粵港澳大灣區將為區塊鏈產業帶來的機遇。在他看來,粵港澳大灣區有望形成全球范圍內最大的科技創業生態。(火星財經)[2019/8/30]
跨兩岸用工第一項難題是用工形式的難題,香港和內地是完全獨立的兩套法律體系,在勞動用工上的規定也截然不同,一個注冊在香港的企業,與一個內地的員工,究竟是選擇香港泛用的《雇傭合約》,還是內地建立的《勞動合同》,又或者是雙方基于更加復雜的約定,簽訂《合作協議》《勞務協議》,就令許多企業不知所措。
聲音 | 香港區塊鏈協會主席:虛擬資產新規表明證監會支持其發展:據火星財經消息,針對日前香港證監會發布的虛擬資產監管新規,香港區塊鏈協會主席梁捷揚稱,此舉意味著香港證監會正面支持其發展。梁捷揚在回復中引用第三方評論對新規進行進一步解讀,表示新規或將意味3點變化:1)銷售數字貨幣基金需要1號牌照(編者按:即證券交易牌照);2)管理數字貨幣基金需要9號牌照(編者按:即資產管理牌照);3)交易所需要進入沙盒觀察。從此香港正式成為“數字貨幣港”,可以與瑞士、新加坡并肩。最大的受益者應該是數字貨幣基金,包括Token Fund和Crypto Hedge Fund(加密貨幣避險基金),可以借此“轉正”,管理規模預計大幅看漲。[2018/11/2]
而選擇埋頭推進,將書面合同放置一邊,總之先雇傭員工開始干活推進項目的企業,則又會面臨其它問題:缺乏書面的約定致使企業和員工之間沒有建立明確的管理制度,用戶數據、客戶記錄等商業機密面臨無法良好保密的風險。
作為新興發展的行業,人員流動極為頻繁,而大部分區塊鏈企業都沒有相應意識,與員工的薪酬約定、管理約定大多數基于郵件或通訊軟件的溝通,而未簽署正式的協議,顯然,企業就更加沒有意識與員工需要簽訂相應的《保密協議》或者《競業限制協議》。這原本是一個成熟的行業體系內,對于員工管理極為必要的組成部分,尤其是對于關鍵崗位的員工。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意味著如果發生員工泄密、泄露客戶資料、或者是將在企業開發的技術成果帶走時,企業難以采取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03 薪酬支付難題
跨兩岸用工第二項難題是薪酬支付難題,是將企業經營過程所得的港幣換回人民幣來支付內地報酬,還是干脆使用穩定的虛擬貨幣USDT等來支付員工報酬?兩種選擇都會面臨各自不同的法律風險,前者內地以何種賬戶來接受跨境入賬本身就是難題,而后者除了面臨本身有部分勞動者拒絕接受外,也有稅金和社會保險無法以虛擬貨幣形式繳納的難題。
還有一項風險來自于幣值,相對來說,使用usdt之類的穩定幣該風險較小。而使用其他數字貨幣的企業,難免要面臨幣值波動的問題,如果幣值發生巨大的波動,致使員工薪酬受到影響,員工也會和企業發生爭議。
04 稅務和社保繳納難題
在此前文章《區塊鏈企業的勞動用工,有哪些法律風險?》中,也和大家提到,跨境支付薪酬還面臨的稅務上風險。企業具備著為個人申報個人所得稅的義務,但是企業主體不在國內的區塊鏈企業無法履行相應的義務,即使有些企業項目在國內注冊的相關公司,但是項目的主要業務依然是由國外主體進行,國內的相關公司不負責薪酬發放,也無法履行相應的義務。
類似情形的還有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的繳納在我國法律范圍內同樣是企業的義務,而且與稅務不同,它同時也是許多員工的需求,我國的社會保險政策與包括落戶在內的諸多社會政策掛鉤,同時,醫保、工傷保險等保險本身的職能,員工也會在日常中用到。在無事發生時,企業與員工友好協商,可能未繳納社保的風險不會暴露。但如員工發生意外,比如上班途中的突發疾病、交通事故等,企業就將面臨未繳納保險的重大風險。
是否要正式與內地人力資源企業合作來完成員工的管理和稅務、社保問題,是否要在內地建立辦公地點等。都是用人過程中也企業需要面對和解決的問題。
相信隨著VASP牌照申請通過,在未來的三到六個月,區塊鏈的相關企業將會在香港大量建立,而各種法律問題也會新的出現,屆時筆者也會與各企業一起關注香港區塊鏈企業未來的發展。
曼昆區塊鏈法律
企業專欄
閱讀更多
金色早8點
Odaily星球日報
金色財經
Block unicorn
DAOrayaki
作者:金色財經,Climber近日,Web3 短視頻平臺 Cheelee 宣布完成 1000 萬美元融資,加上去年11月的 800萬美元股權融資,兩次共計融得1800萬美元.
1900/1/1 0:00:00在以太坊主網上的每一個操作都要花費一定的 Gas,如果我們把跑基礎應用所需的計算量都放在鏈上,要么 App 會崩潰,要么用戶會破產.
1900/1/1 0:00:00作者:huf,Pear Protocol聯合創始人;翻譯:金色財經xiaozou我們將在本文了解一下BlackRock現貨比特幣ETF的關鍵日期和時間表.
1900/1/1 0:00:00在講遞歸銘文之前,這里先普及一下什么是 Ordinals 和 Brc20。Ordinals 協議是一個為聰編號的系統,賦予每個聰序列號,并在交易中追蹤它們.
1900/1/1 0:00:00目錄 一、項目簡介 二、項目愿景 三、特色和優勢 1.特色 (1)模塊化 (2)架構 (3)解耦執行 2.
1900/1/1 0:00:00本文由Li Jin 和 Katie Parrott最初發表在哈佛商業評論。Web3被認為是圍繞著一個更好、更公平的互聯網運動中最有力的敘事之一.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