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數字遺產”問題越來越受關注,這一問題的處理與當今時代存活的每一個人息息相關。
很多人去世之后,他們的形象卻依然鮮明“存活”在網絡上。
前幾年,明星姚貝娜和喬任梁的離世轟動了整個媒體圈和娛樂圈。由于個中復雜原因,除了各大媒體對于事件引發的涉及人權隱私、抑郁癥等議題的爭議,事件的輻射效應相當強烈,大批粉絲跑到他們的微博,或其他公開賬號下面留言和悼念。
如今他們的微博賬號依舊存在,上面記錄著他們點點滴滴的分享和時光,但時間已經永遠固定在了2014年和2016年。
姚貝娜的最后一條微博
互聯網顛覆了人們的生活,對于現代人而言,社交、娛樂、通訊、交通、購物等生活中幾乎方方面面會留下電子數據。人們自打出生下來,但凡與外界進行互動,都有可能形成一個個數據包,這些數據包可以保存下來。
因此,長年累月,人類不僅在物理世界中存活著一個“現實自我”,在虛擬世界中也會存活著另一個充滿情感、釋放,人格化的“數字自我”。
更進一步,從信息交換時代到價值交換時代,伴隨著數字貨幣與區塊鏈等新技術誕生與發展,每個人的手上或多或少都擁有一些數字貨幣資產,人類的數字資產愈加豐富。
假設有一天,物理世界中的自我遭遇消亡,網絡世界中的數字自我如果沒有被刪除,將會獲得永久留存。
你有沒有想過,那時我們的微信、微博、豆瓣、抖音等充滿個人回憶的信息,藏在云端的心愛電子書、電影,游戲世界的金幣、皮膚,乃至各大交易所里的數字貨幣,這些東西該怎么辦呢?
周延禮:預計到2025年數字經濟占我國GDP會超過50%:12月5日消息,原中國保監會副主席周延禮今天在國際金融論壇第18屆全球年會上表示,我國的數字經濟規模由2005年的2.6萬億元上升到2020年的39.2萬億元。2020年,中國的數字經濟占國民經濟總值的比例已達38.6%,位于全球第二。伴隨著新一輪的科技革命和信息產業變革,數字經濟已成為當前最具活力、創新力、輻射最廣泛的經濟形態,是國民經濟的核心增長極之一。預計到2025年,數字經濟占我國GDP會超過50%。(國是直通車)[2021/12/5 12:52:19]
近年來,“數字遺產”問題越來越受關注,這一問題的處理與當今時代存活的每一個人息息相關。
無處安放的數字遺產
那么,什么是數字遺產?
數字遺產,是指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所有的網絡權益和財產。數字遺產是互聯網在人類的生活中越來越重要、快速成為個人數字檔案中心的背景下出現的,包括個人網絡相冊、文件、信函和視頻等形式。
通俗而言,“數字遺產”,其一是指互聯網上的數字文化遺產,即以互聯網為承載形態的文字作品、資料、圖片和影音,形成了一種文化傳承的遺產,也就是今天互聯網上的讀書頻道、文化頻道、博客、論壇、BBS、空間等里面涉及的創作、記錄等等內容。
牛津大學曾有一項研究表明,互聯網社交巨頭Facebook至今已成立15年,其死亡用戶已經超過了3000萬,這3000萬用戶的蹤跡形成了一個巨大的數據墓地。專家分析,按照這個速度,半個世紀后Facebook的死亡用戶將會比活人用戶還多。
數字經濟代表團考察調研文山紅河 開啟“區塊鏈云南行”:9月1日消息,日前,由字節跳動、阿里云、螞蟻科技、華為云等十余家數字經濟、區塊鏈應用領域的頭部企業組成的數字經濟代表團考察調研文山州、紅河州,開啟“區塊鏈云南行”第一站。(e公司)[2021/9/1 22:52:04]
然而,大部分人從未思考過或者不清楚數字遺產該如何處理。
據日本NHK電視臺《close-up現代》欄目做過的一項調查,55%的日本網友對如何處理數字遺產感到不安。同時,95.2%的網友不知道拿數字遺產該怎么辦。
事實上,數字遺產的處理問題不僅存在于日本,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對處理這一問題都沒有很好的經驗。
數字遺產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牽涉到繼承制度、通信秘密、人格權保護等制度相互之間的矛盾緊張關系。關于數字遺產,最典型的糾紛案例,要數德國聯邦最高法院于2012年的“Facebook”案。
2012年,一位年僅15歲的少女在德國柏林地鐵站被列車撞擊而去世,她的母親想要弄明白到底女兒是被撞身亡還是自殺,要求查看女兒的Facebook賬戶信息。然而,Facebook卻以數據保護個人隱私的原則拒絕了這位母親的要求。于是,這位母親將Facebook告上了法院。3年后,柏林地方法院作出一審裁決:Facebook必須授予女孩父母訪問其賬戶的權利。但Facebook表示不服,并上訴至德國聯邦最高法院。
彼時,德國聯邦最高法院法官UlrichHermann認為:
聲音 | 光大證券全球首席經濟學家:在數字經濟央行擴表可能靠發行數字貨幣:8月3日,光大證券全球首席經濟學家彭文生在微信公眾號發文,整理其在CF40首期“金思匯”上的演講。其表示,央行擴表靠什么?在數字經濟下一個可能是央行發行數字貨幣。如果央行對數字貨幣支付利息,財政部對國債也支付利息,那為什么不通過發行數字貨幣來彌補財政赤字?為什么一定要通過發國債?即使不直接通過數字貨幣彌補財政赤字,一旦一般投資者參與到央行的數字貨幣,他們對利率不是那么敏感,政府的融資成本會下降的,實際上把商業銀行獲取的部分鑄幣稅回歸給政府。[2019/8/4]
“死后將私人日記和信件交給合法繼承人是很常見的,沒有理由對數字數據有任何不同的處理。父母有權知道他們的未成年子女在網上與誰交談。現在父母接管了這個賬戶,這才意味著他們的女兒正式離開了。”
于是,德國聯邦最高法院于2018年7月12日裁定,Facebook必須允許死去女孩的父母作為女兒用戶賬戶的繼承人合法進入。當判決下來時,女孩的賬戶已經被封鎖了5年半。
從Facebook的角度來看,平臺較關心的是數據保護和個人的隱私。而從女孩母親的角度來看,她更掛念的是女兒的死因和生前所思所想。對于最先頒布“GDPR數據安全隱私保護條例”的歐洲國家而言,這一案件的判決將繼承權放置于隱私權之前,可以說是非常典型、極具代表性意義了。
刪除or繼承,互聯網巨頭們如何解決?
當我們注冊一些賬號的時候,真正仔細將隱私條款讀完的人有多少?
聲音 | 華為區塊鏈項目總監:數字經濟是用數據來推動經濟,區塊鏈保障數據獲取:據Odaily消息,華為區塊鏈項目總監張小軍在今日舉行的區塊鏈技術發展論壇(GBF)上表示,數字經濟是指拿數據來推動經濟,但是數據從哪里來這是一個問題。區塊鏈其實就是獲取數據,保障了數據獲取的可靠性和有效。[2019/5/28]
PingWest報道過這樣一個冷知識:每年我們在各種網站、APP上點過“同意”的所有隱私政策、條款,如果要認真讀完需要花上76個完整的工作日。然而,這些條款中與數字資產直接相關的一條是:用戶僅對賬號擁有使用權,賬號所有權歸平臺公司所有。
大部分人都會為了方便而直接選擇同意。可見,我們手中處理數字信息的權利早已“被選擇”。
除了普通網民,各大互聯網公司都需要考慮將要面臨的數字遺產問題。國外多數科技和社交媒體公司都針對用戶身故后如何處理他們發布的網絡內容,制定了相應的政策。
例如,2013年,谷歌推出了“死亡服務”。每一位注冊谷歌賬戶的用戶都可以指定一位親朋好友作為接管賬戶。按照設置,如果谷歌發現你的賬戶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在它的世界任何角落出現,谷歌就會給你發送郵件。一旦你在一個月內沒有回復,你的谷歌賬戶就會正式進入死亡流程。谷歌會向你指定的親朋好友發送你的谷歌賬戶數據包。Gmail通訊錄、谷歌云盤文件夾、YouTube播放列表等等都可以發送到親朋好友的郵箱里。
如果你不想給任何人發送任何數據,谷歌會幫你刪除它能管得到的賬戶。與此同時,你與谷歌有關的一切都會消失。
現場 | FINWEX尤立:低成本是區塊鏈有望成為數字經濟時代基礎設施原因:金色財經現場報道,5月24日,由人民日報社人民數字、三亞市商務局、FINWEX、國印金控主辦的IFIC國際金融科技創新峰會在三亞舉辦。FINWEX董事長、TREELION基金會副理事長尤立在會上表示,數字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從單純的信息交換發展到價值交換的前提,就是要有信任基礎。隨著互聯網快速進入社會活動的各個方面,原有的信任體系不能滿足經濟發展的需要,因此需要一個互聯網上的市場參與者之間的公開透明、不可篡改的清算交易和記錄機制,保護市場參與者的隱私并促進權益的流通。而區塊鏈之所以有望成為數字經濟時代的互聯網基礎設施,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低成本。[2019/5/24]
2015年2月,Facebook也推出了「代理人」功能。一旦死亡被證明,Facebook旗下各大賬號會應資產執行人設置中的要求:要么刪除賬號;要么移交給代理人繼續保留,以供親友紀念死者,允許代理人更改用戶個人資料圖片,置頂帖子功能以及要求平臺注銷該賬戶等等。
蘋果和雅虎處理這一問題時態度更簡單直接。蘋果在條款中明確指出:用戶的賬戶不可轉讓,且AppleID或帳戶內內容所享有的任何權利將在用戶被證明去世后被刪除。雅虎旗下的Flickr則采用母公司的服務條款:一旦用戶身故,其賬號及賬號中的內容都將作廢。
而國內一些互聯網巨頭公司的數字遺產處理方式同樣有所差異。
比如,騰訊旗下的微信與QQ和蘋果、雅虎一樣,使用“回收”政策。如果用戶的賬戶長時間未登錄,騰訊將對這些賬戶強行回收以免資源浪費。回收賬戶無法復原,賬戶上的信息會被永久刪除。如果賬戶里包含資產,親屬可以提供賬戶資金來源、有效的郵箱、死亡證明等相關資料進行資金轉移。
微博的處理方式與谷歌和Facebook相似,可以通過微博客服申請賬戶保護,官方核實相關信息之后會將去世用戶的賬戶移交到新的帳號持有人。
但不同的是,騰訊和微博都沒有用戶生前指定“代理人”的選項,這顯然不是對“數字遺體”最負責的處理方式。盡管平臺會因此省去一大部分運營成本,也規避了可能的法律問題,尤其是數字遺產的法律還未成形時。
國際上有關數字遺產繼承的法律星星點點,只有少部分國家有相關立法,大部分國家尚屬空白。
2014年8月,美國特拉華州通過了《數字訪問與數字賬號委托訪問法》,成為全美國第一個對網絡數字遺產進行全面立法的州。?該項法律規定,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有權接收立遺囑人的數字資產或設備。
俄羅斯在這一塊的法律相對成熟。國家遺產繼承法規定,網絡數字遺產可以被視為可繼承遺產分類中的“其他財產部分”。
2017年,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主持下,我國開始修訂《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依照其規定。”這標志著《民法總則》承認了網絡虛擬財產的合法性。
數字加密貨幣遺產的繼承催生新的創業機會
“數字遺產”除了互聯網上的數字文化遺產,還應包括人們手里持有的各式各樣的數字加密貨幣。因此,除了數字遺產不可避免的社交隱私問題,當數字貨幣時代來臨,人們面臨的還有數字貨幣的遺產處理方式,畢竟,每個人的數字財產都有變成數字遺產的那一天。
英國法學家威廉·布萊克斯曾說過這樣一句話:“沒有任何一種事物能夠像財產權這樣,令人浮想聯翩、百感交集;沒有任何一種事物能夠像財產權這樣,可由人類以完全排它的方式對外界主張,行使其唯一的、絕對的支配權。”
目前,全球數字加密貨幣市場已經相當龐大。
據coinmarketcap統計,截至2019年8月22日,全球數字加密貨幣的總市值超過2600?億美元,其中,比特幣以68.8%的占比排名首位,數字加密貨幣的種類達到2473種。這一數字將會不斷上升,尤其在facebook、沃爾瑪、中國央行等眾多主流機構宣布發行數字貨幣之后。
數字貨幣或數字資產或許使商業或交易更容易,但它確實增加了遺產規劃過程的復雜度。例如,編寫遺囑和讓遺囑執行人找到所有資產的的方式,使用傳統的方法將不可行。
杭州京衡律師事務所律師錢穎剛對火星傳媒表示,比特幣的遺產其實問題不大,畢竟有私鑰可以控制,但是在進行財產公證的時候可能會遇到一些問題,畢竟私鑰不能公示,或許需要技術方面的多重簽名之類的。
Bepal錢包CEO胡園泉告訴火星傳媒,如果比特幣是存儲在交易所或第三方中心化平臺,這種情況下的遺產傳承就非常類似傳統的網絡數據。而去中心化存儲的數字貨幣,其擁有依據是私鑰,遺產傳承往往類似生活中現金的傳承方式。
從技術角度看,比特幣等數字貨幣任何時候涉及到公證環節,要進行自證的時候,都不應該出示私鑰,理應通過消息簽名的方式完成證明過程。胡園泉稱,比特幣越來越稀少是一個趨勢,不僅僅是持有人死亡這種情況,也會與各種意外的私鑰丟失情況,這并不會對比特幣帶來什么不良影響。
從版權角度看,首都版權產業聯盟常務副秘書長宣宏量認為,不管是數字的還是傳統的貨幣都是不記名的,所以對于這種不記名的遺產,在誰手上就是誰的,丟失了就丟失了,這個是這種資產屬性的特性。因此,數字資產一定要有確權,否則,數字資產丟失是無法找回的。
通證經濟發起人、CSDN副總裁孟巖則認為,這事情并不復雜,通過智能合約或者委托專業機構管理就能解決。
此前,新京報曾報道,稱“數字遺產”的處置可以催生一些新的創業機會。
2016年10月,一個名為“與親書”的項目在武漢成立。一些有意外隱憂的用戶,可以通過這一平臺為他們提供網絡資產線索,以及支付寶、微信等賬戶的財產托管與移交服務。
當前,據筆者了解,OKEX、火幣等交易所并未有賬戶托管和繼承人設置的選項。錢穎剛稱,或許未來有這么一種技術和中介機構,可以對驗證過的私鑰進行加密修改,然后像遺產執行人一樣,負責執行立遺囑人的遺產分配。
數字遺產處理是一項復雜的問題,涉及到隱私權、遺產繼承制度、人格權保護、民俗文化等多方面的因素。解決互聯網背景下的數字遺產傳承問題,技術方法可以治標,改善人類對數據和自我的認識才能治本。
數字遺產處理問題不容忽視。隨著網絡上流落越來越多的“數字遺產”無人處理,黑客盜用,垃圾信息擴散器的風險也會相應提升;另一方面,隨著區塊鏈技術與數字貨幣發行的飛速發展,數字貨幣交易所、錢包等企業都應將數字遺產問題予以重視,提前規劃好解決方案,解決數字經濟時代人們的財產保護需求。
本報告由火幣區塊鏈研究院出品,報告發布時間2019年8月14日,作者:袁煜明、李慧;蔣利峰、葛政宇、高漢.
1900/1/1 0:00:00“20萬比特幣、270萬EOS和80萬以太坊”,這是自2017年開始運行的PlusToken跑路時交出的答卷.
1900/1/1 0:00:00金色財經比特幣8月26日訊本文作者是長島大學波斯特分校經濟系教授兼主任帕諾斯·穆都庫塔斯,他也在哥倫比亞大學任教,曾在北京社會科學院,名古屋大學,東京科學大學,京明大學,阿德萊德大學.
1900/1/1 0:00:00尊敬的用戶: BiKi.com即將開放B01的充值、提現,并開放B01/USDT交易對,具體時間如下:1、開放充值時間:9月2日15:01;2、開放提現時間:9月2日15:01;3、開放交易時間.
1900/1/1 0:00:00我最近重讀了EricRaymond于1997年撰寫的經典論文《大教堂與市集》。這篇論文探討了如果允許各類參與者加入軟件項目的開發中,會發生什么樣的情況。Eric稱之為開源軟件項目的“市集”模式.
1900/1/1 0:00:00文章系金色財經專欄作者供稿,發表言論僅代表其個人觀點,僅供學習交流!金色盤面不會主動提供任何交易指導,亦不會收取任何費用指導交易,請讀者仔細甄別,謹防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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