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人民日報》旗下的《人民網》刊發了一篇關于“虛擬貨幣”的文章,這篇文章的發表在當下OK交易所事件持續發酵,火幣受到負面消息困擾的情況下,可謂是“正逢其時”。
這篇文章有兩位作者,其中一位正是不久前公開表態:5-10年內任何虛擬加密貨幣在國內都不會合法的何亦凡。這就使得這篇文章更值得玩味了。
在某種程度上,我認為它代表了官方對數字貨幣交易者及投資者的一個提醒和警示,我們要仔細品味文中的用語并用它來指導和規范我們未來的投資行為。
整篇文章共分了三段,分別對“虛擬貨幣”的獲取、“虛擬貨幣”的賣出和提現、“虛擬貨幣”的交易服務這三方面的法規進行了詳細的解說。
耘存科技聯合創始人曹子圣:共同推動IPFS在國內的普及、應用和繁榮:據悉,2020年8月1日,由LBank、金色財經聯合承辦的“LBank和他的朋友們-2020百城計劃”在鄭州舉行。耘存科技聯合創始人曹子圣詳細介紹了耘存科技,并表示他們致力于推廣IPFS,以建立一個完美的IPFS交流合作平臺,深入挖掘IPFS價值,建設IPFS生態為目標,將數以億計的ipfs愛好者凝聚共識、共同打造一個自由、經濟、開放、專業、深入的信息共享、交流學習和資源互助平臺,共同推動IPFS在國內的普及、應用和繁榮。[2020/8/1]
總體來說這篇文章中有以下幾段話值得我們關注:
飛天誠信:代幣交易在國內不合規,目前硬件錢包銷售渠道有限:飛天誠信(300386.SZ)表示,雖然代幣的持有在國內被允許,但代幣的交易在國內依然屬于不合規的范疇。所以,目前硬件錢包在國內的銷售渠道有限。現在硬件錢包在海外有一些渠道代理銷售以及國內重點戰略合作伙伴的業務合作。(中國經營報)[2020/3/14]
1“當事人為自然人,在中國境內,在沒有支付任何對價的情況下,通過挖礦、空投或接受贈與等方式取得“虛擬貨幣”,94公告、289號文并未予以明確禁止,但金融監管層面是不支持上述活動的”
這段話通俗地說就是在不涉及用人民幣買賣的情況下,大眾通過挖礦、空投或贈予方式獲得的數字貨幣在我國不支持,但不是違法行為。因此這類行為不違法,可以做。
分析 | 委內瑞拉政府青睞并在國內推廣Petro有三個原因:最近委內瑞拉政府要求商店接受Petro支付。Zerohedge分析文章稱,委內瑞拉政府青睞Petro有三個原因:1. 避免美國制裁。委內瑞拉2019年石油出口下降三分之一,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美國實施經濟制裁。Petro作為數字貨幣,使人們能夠在世界任何地方收發資金,這些交易被美國政府發現的可能性要小得多。為何委內瑞拉要在國內推行石油,而不在國際交易中要求使用?如果Petro沒有非常大的市場,幾乎沒人愿意接受Petro。因此,通過增加國內對Petro的需求,委內瑞拉降低了外國人接受它們的風險,哪怕只是短期內。2. 內部監控。對于國際交易,Petro為那些有意規避美國制裁的人提供了一些傳統跨境電子轉賬無法提供的金融隱私。相比之下,對于內部交易,幾乎可以肯定的是,它提供的金融隱私遠遠低于現金貨幣。即使沒有國際制裁,委內瑞拉政府也可能想要推動公民將實物玻利瓦爾換成Petro。Petro使監督交易變得容易得多,并懲罰那些進行與當權政府目標不符的交易的人。3. 現金短缺。通過減少在惡性通貨膨脹期間印制新鈔票的需要,Petro降低了現金短缺的可能性和程度。(Oilprice.com)[2020/2/23]
2“當事人為自然人,在中國境內,通過支付法定貨幣,從某組織或個人處取得的‘虛擬貨幣’,94公告、289號文并未予以明確禁止,但該出售虛擬貨幣的組織或個人可能從事因發售、提供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間兌換等業務而涉嫌違法”
聲音 | 接近監管人士:不管公司主體設在國內還是國外,只要涉及提供非法交易通道的行為均要被嚴懲:12月18日,一則關于“深圳加快虛擬代幣交易整頓,8家涉嫌發幣企業被約談”的消息,北京商報表示,從多方確認該消息屬實,其中,有企業回應已注銷國內公司主體并轉戰海外,還有企業則稱并未涉及發幣業務,僅提供服務。對此情況,一接近監管人士表示,當前,虛擬代幣整頓仍然保持高壓態勢。不管公司主體設在國內還是國外,只要涉及到為國內消費者提供非法交易通道,就要被嚴懲。此外,不僅針對發幣企業主體,且為注冊在境外的虛擬代幣交易平臺提供引流、服務以及資金通道的企業均要打擊。
前述人士透露,“當前,監管針對在境外架設服務器,但對境內居民提供虛擬代幣交易的行為仍在進一步加強整治,主要通過支付結算方面發現問題、切斷端口、從嚴打擊。在全國范圍主要由央行牽頭,地方具體清理整頓則由金融局開展,聯合、稅務等手段進行排查。整體原則是,任何虛擬代幣交易行為均不允許;配合支持虛擬代幣交易的任何附屬行為也均屬違法,不管怎么變形,均要被嚴打。(北京商報)[2019/12/20]
這段話通俗地說就是任何在境內提供人民幣買賣數字貨幣渠道或者作為買賣中介的行為是違法的。
3“當事人為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外,通過合法出境的資金從任何其他方購買‘虛擬貨幣’,94公告、289號文并未予以明確禁止”
這段話通俗地說就是我們如果在境外用合法資金買賣數字貨幣不違法。
4“當事人本身持有合法取得的某種‘虛擬貨幣’,通過以幣幣交易的形式,取得另外一種‘虛擬貨幣’,在不涉及洗錢的情況下,94公告、289號文并未予以明確禁止”
這段話通俗地說就是幣幣交易不違法,比如我們在去中心化交易所上進行幣幣交易是不違法的。
5“持有人為中國公民,將持有的‘虛擬貨幣’賣出提現后,不論地區和幣種,只要有盈利,均需向中國稅務機關申報個人所得稅,如未進行納稅申報,則涉嫌偷稅漏稅行為”
這段話通俗地說就是所有數字貨幣變現為法幣后,都需要向國家交稅,否則違法。
6“持有人為中國公民,在知情的情況下,將其持有的‘虛擬貨幣’賣出給他人,變相協助他人將資金非法出入境,則同樣涉嫌洗錢犯罪,如果他人資金本身為非法所得,則可能涉及更多項犯罪”
這段話講的就是洗錢了,也是最近OKEX事件最有可能的直接導火索。
7“任何組織或個人在中國境內或境外提供‘虛擬貨幣’交易服務,并在中國境內建立人民幣通道和資金池,收取交易手續費等行為,被法律禁止”
這一點實際上是現在所有交易所游走的灰色地帶,嚴格地講,所有的交易所都違反了這一條。
這篇文章詳細講解的內容遠不止上面這7段,但大體上可以歸結為下面五點:
1境內用人民幣買賣數字貨幣是非法,提供這類買賣渠道也是非法。
2幣幣交易不違法。
3賣出數字貨幣要交稅,否則違法。
4用數字貨幣募集人民幣違法。
5挖礦、空投、贈與數字貨幣不違法。
6境外交易數字貨幣的資金來源必須合法。
那么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盡量減少交易,從短線投機逐漸轉變為長線投資。這一方面規避交易風險,另一方面規避逃稅風險。
除此以外,我認為未來可能會有一個新趨勢出現:那就是數字貨幣挖礦可能會成為越來越多人進入這個領域的方式。
因為從這些規定看,幾乎所有獲取數字貨幣的方式都有法律風險,而只有挖礦目前看是沒有法律風險的。投資者首先通過挖礦獲得比特幣或以太坊,然后再用比特幣、以太坊進行幣幣交易從而獲取其它數字貨幣,這幾乎是唯一能規避所有獲取和交易數字貨幣風險的路徑。
2009年比特幣讓全世界認識到了區塊鏈技術的偉大,被譽為區塊鏈技術的1.0版本,但是誰創立的,目前還是一個謎.
1900/1/1 0:00:00Filecoin歷經三年開發主網上線了,這幾天圍繞挖礦爭論非常多,本文針對收益測算問題和廣大投資者好好探討一下.
1900/1/1 0:00:00最近比特幣很猛,一覺醒來直沖16000美金,幣價創下了2018年初以來的新高。然而面對如此行情,不知道你是否會有以下3個疑問。今年比特幣已經大漲116%.
1900/1/1 0:00:00相信隨著時間的推移,會有越來越多的機構和個人開始將自己的數據存儲到Filecoin網絡上,客戶端越多,網絡將越成功,存儲收益也會水漲船高.
1900/1/1 0:00:00文章系金色財經專欄作者炊事團團長供稿,發表言論僅代表其個人觀點,僅供學習交流!金色盤面不會主動提供任何交易指導,亦不會收取任何費用指導交易,請讀者仔細甄別,謹防上當.
1900/1/1 0:00:00據官網公告,ZT創新板已經上線ZEN,已經開啟充值服務,同時也于11月6日14:00開啟ZEN/USDT、ZEN/ETH和ZEN/BTC交易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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