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4日,為落實《金融科技(Fintech)發展規劃(2019-2020)》、《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工作方案的批復》,北京市在央行支持指導下率先展開金融科技試點,中人民銀行營管部對6個擬納入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的應用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從相關文件來看,試點重點強調了“包容審慎”的監管框架,將“剛性底線”與“柔性邊界”結合,為中國金融科技行業的創新帶來新的契機。作為金融科技前12年的見證者之一,筆者期待已久的金融科技之春天,已來。
文章脈絡:
1. 這一波新機會,誰會受益;
2. 從P2P網絡借貸發展中汲取了什么經驗教訓;
肖颯:幣圈投資人要減少僥幸心理,充分了解投資項目與運作機理: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則從法律的角度指出,當前,不同類型的資金盤模式和套路形式多樣,需拋開表象看實質法律關系。在她看來,不同的資金盤模式,投資人與操盤方處于不同的法律關系之中,進而會面臨不同的法律風險,包括但不限于一般財產損失、遭遇詐騙以及傳銷組織活動等。因此,建議幣圈投資人減少僥幸心理,充分了解投資項目與項目運作機理,了解法律常識,及時尋求專業人士幫助等。(北京商報)[2020/6/9]
3. 增強金融技防能力都有哪些內容。
新機會,誰會受益
誠然,從央行向社會公示的創新應用項目中,可以發現監管機關盡力平衡各個業務板塊促進百花齊放的局面,國有商業銀行、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大型城市商業銀行、清算組織、支付機構、科技公司等均有機會,第一波創新應用的導向是: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API等,可總結為新技術+金融的創新融合。其目的還是為了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同時,照顧到對金融消費者的“普惠”服務等。
聲音 | 肖颯:區塊鏈整頓行動已開啟,地方中小型涉幣交易所將是重點:金色財經報道,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據我們了解,監管部門從未停止過組織學習區塊鏈相關技術原理和應用的培訓。區塊鏈技術探討會和幣圈涉案研討會上,也時有監管部門的研究人員等現身分享。而司法實踐中,我們也先后處理過多起涉幣刑案、涉交易所刑案等的咨詢。能夠看到,區塊鏈技術正規軍‘出山’,‘剿匪’行動已先行。結合我2014年辦理的廣東省首例比特幣詐騙案件至今,幣圈鏈圈涉嫌刑事犯罪的主要罪名有:詐騙罪、集資詐騙罪、非法經營罪、侵入他人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等。地方上中小型合規性較差的涉幣交易所或成為‘首選’打擊對象。”[2019/12/19]
我們認為,這一波金融科技的紅利,主要受益人有兩類:一是體量大但風控水平在國際上依然落后的銀行業;二是要么有場景要么有硬核技術的互聯網公司。
聲音 | 肖颯:法律態度非常堅決 發現在境內發幣立刻取締: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今日發表題為“區塊鏈項目,需注意哪些司法新動向?的”分析文章。文章表示,司法機關嚴陣以待,提前用相關法律知識武裝自己,以便更好地適應或許會出現的涉幣案件潮。反觀鏈圈,幾乎每一個區塊鏈項目方都有“發幣”的沖動,雖然我們理解“激勵機制”對項目自身的作用,然而,一旦發幣ICO,在我國現有法律框架下會被定性為“非法的公開融資行為”,涉嫌非法集資類犯罪或非法經營罪等。對于“境外發幣,境內無實質銷售”的行為,當下,司法機關采取的方式還是相對寬容的,基本不會主動“穿透式審判”,而是“等子彈再飛一會兒”。因此,類似的項目方暫時可以喘息,記住萬不要回國內進行“路演”等銷售活動,以免遭遇刑事風險。肖颯在文中還表示,目前,在內陸一些城市拿區塊鏈技術蒙騙投資者的不法活動有所抬頭,相信辦案機關不會坐視不管,傳說中的“剿匪”工作勢在必行,務必保護好老百姓的錢袋子。目前法律的態度非常堅決,發幣是非法公開融資,涉幣交易所不允許在境內存在,一旦發現立刻取締。同時,針對區塊鏈項目的備案,已經如火如荼進行中,但備案不是許可,并不能因此獲得“法律金鐘罩”,如果涉嫌違法犯罪,該處理的時候絕不會手軟。[2019/12/16]
銀行業亟待新科技破局。“大而不強”一直是我國眾多行業的通病,金融業概莫能外。前幾日在北大某學院開會,席間學者業界討論金融風控問題無不憂心忡忡,甚至有Banker認為我們比身邊東南亞一些國家的風控水平都有差距。針對當下情形,要想彎道超車,必須借助新科技才有可能實現。因此,從這一角度說,大家看到了問題,找到了路徑,監管又給了“綠燈”,我們相信會有更多銀行真正尊重IT人員的巨大引擎作用,而不是認為他們是一群修電腦的。未來,我們在為傳統銀行服務時,有意識地引導其參與申報各級監管機關、自律組織的金融科技試點項目,爭取幫助他們走在行業前列。
聲音 | 肖颯:區塊鏈新規 預示五個未來趨勢:10月22日消息,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肖颯今日發文對日前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從五個方面進行了解讀:1、由于區塊鏈媒體極易影響社區用戶的心態,如果含有內容與挖礦、產生tokens直接相關,該媒體行為應該受到區塊鏈新規管理;2、作為“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的程序猿成為“盯防主角”;3、建議廣大區塊鏈行業企業和從業者,積極參與到各地區塊鏈行業協會中;4、備案,傾向于形式審查;5、社區言論并非法外之地,互聯網從來不是法外之地,區塊鏈同理。[2018/10/22]
互聯網公司或者說科技公司也將成為本輪受益者。我們首先看好“有場景”的公司,無需多言,有場景就可創造金融需求,有金融需求就有金融服務,順理成章,只不過互聯網公司要知道自己的基本盤是“場景和服務”,而不是金融機構之間的競賽和操作;其次,我們看好“有用戶”的公司,點名網貸平臺的幾家頭部企業,他們通過十年左右的服務,牢牢黏住了“中產階層”,尤其是其中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一批用戶,這群用戶年齡較輕、受教育程度高是優質的金融客戶;再次,我們看好“有技術”的優質科技公司,去年在清華校友會發現了一波海外歸來的區塊鏈技術“極客”,其技術水平和業務能力都是世界級別的,他們也投入了國內金融科技的洪流,未來可期。
聲音 | 肖颯:使用數字貨幣代替工資 存在逃稅漏稅的嫌疑:據核財經消息,近日,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表示,無論是“九四公告”還是“風險提示”,既不屬于行政法規,也不是法律,其僅是各主管部門聯合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具有規范效力,但并不是真正的法律文本。使用數字貨幣代替工資,存在逃稅漏稅的嫌疑。目前,我們并沒有出臺專門的法律以規制發幣行為,但發幣的行為邏輯背后確實違反了我國現有法律法規。涉嫌的罪名包括但不限于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等。[2018/9/26]
從P2P行業發展汲取的經驗教訓
客觀看待網貸興起、發展和消弭,是各方逐漸成熟的重要表現。應該說最初對于舶來品P2P的態度,各方本著“讓子彈飛一會”的務實精神,本身沒有錯。然而,社會是一個復雜而關聯的系統,牽一發動全身,“點對點”直接融資的美好構想與“剛性兌付”的現實碰撞,火星四濺,影響甚廣。
一時間,P2P成了過街老鼠;互聯網金融也少有人提,作為親歷者,颯姐當時十分擔憂是不是金融創新的步子要停下?!金融業未來還有實質科技創新的機會嗎?現實告訴我們,擔心是多余的。據媒體報道(經濟參考報《首批金融科技“監管沙盒”試點應用出爐 “包容審慎”監管護航金融科技創新》),央行將打造涵蓋機構自治、社會監督、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的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四道防線”,颯姐理解:
一、機構自治的實質內容是“合規經營”,合法合規地進行創新不可僭越法律;
二、社會監督的實質內容是“金融消費者反饋機制”,金融消費者通過對金融科技具體應用的真實體驗,進行評價、建議、投訴、申訴從而反饋給機構或監管機關;
三、行業自律的實質是“內行互相監督”,本行業內都是從事類似業務的專業人士(也可以稱為內行),外行看熱鬧,往往看不到事情的關鍵;內行看門道,往往知道本行業內部的潛規則和真實盈利模式等(有時候是反常識的),內行之間相互監督往往更得要領,效率高;
四、政府監管就是以“行政法為依據”監督管理市場活動,“相對確定性”是市場極為渴求的,雖然監管機關面對復雜市場必須在動態中尋找平衡,已然不易,但為了市場主體有穩定預期,維持具體監管措施的“相對確定”也許有現實意義。
增強金融技防能力
要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就必須運用金融科技“提升跨市場、跨業態、跨區域金融風險”的識別、預警、處置能力。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科技發展規劃(2019-2020年)》第四節的內容,我們介紹如下:
首先,完善金融業務風險防控體系,運用技術將風險防控嵌入流程,組織建設平臺引導;提高風險識別處置的準確性、及時性;提升識別處置能力和防控水平;
其次,落實網絡安全法律法規和制度標準,完善安全技術體系建設,加強預警感知和態勢把握;統籌協調,全面提高基礎設施安全保障能力和連續性,提升對事件的應對能力;
第三,加大信息保護力度,建立風控長效機制,防止金融信息集中泄露;加強管理、健全制度、明確責任,防止信息的泄露和濫用;
最后,加強新技術及其應用的合規審查,充分評估潛在風險,完善風險應對機制;在可控范圍內展開驗證,提升安全質量水平。
小 結
綜上所述,我們堅決支持北京市開展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對于北京乃至中國金融科技行業的發展而言,這是一件大好事!同時,本著把事情辦踏實的態度,我們期待細化激勵機制和法律應急措施。進入沙箱的新項目是否可以在合規上略寬松一點,咱是實驗性項目,“沙箱內外有別”;但,如果出現賠償等,也要設立法律上的應急措施,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圖片來源于: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查看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應用公示信息,請查看此鏈接
http://210.12.102.231/public/publicity
正如《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應用公示》里所說,我們期待一個“守正、安全、普惠、開放”的金融科技創新發展環境,未來會更美好!!
1月10日,據比特派錢包微博消息,XX電商平臺(最大的那家,老板姓馬)剛剛把市面上所有品牌的區塊鏈硬件錢包都下架了。包括 BITHD、Cobo 等品牌在內的產品均顯示“寶貝不存在”、無法購買.
1900/1/1 0:00:00紐約證券交易所致信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撤回Bitwise與其共同提出的比特幣ETF申請.
1900/1/1 0:00:00BTC 能否打破1月魔咒?2、4、5、6月表現最好。根據2010年至2019年BTC價格的月度表現,BTC在2月、4月、5月、6月的表現最好,上漲概率均為78%.
1900/1/1 0:00:00我國不允許跨境虛擬幣交易,任何機構不能把境外的虛擬貨幣賣到國內,任何機構不得提供虛擬貨幣與人民幣的兌換.
1900/1/1 0:00:00在 2020 年到來之際,Ripple 再次變得活躍起來。縱觀 2019 年,作為為數不多的定期與金融機構達成交易的加密貨幣領域項目,無論是 「XRP 的定性」、「融資情況」、「XRP 價格波動.
1900/1/1 0:00:00當今時代,中小微企業在增加就業、促進經濟增長、創新科技等方面作用不可替代,但受限于企業本身規模與信用評級,可供這些企業籌措資金的融資渠道狹窄且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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