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本文來自肖颯lawyer,作者:肖颯,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轉載。近期,與辦案機關交流鏈圈和幣圈的事宜和案件較多,對于區塊鏈項目的法律風險和現實發案概率,想再次提醒一下諸位,切勿在特殊時期“頂風作案”,遠離法律風險,真正用技術成就美好生活。文章脈絡:積極學習區塊鏈、虛擬貨幣法律知識;檢方了解幣圈,對token不會一概認定涉嫌詐騙;某些區塊鏈項目,被當作傳銷的“新標的”。虛擬幣法律知識的更新
繼沿海幾座大城市的網警朋友積極學習區塊鏈技術和相關法律知識之后,內陸的經濟警察也開始相關法律知識的更新。我們發現,浙江某市的區塊鏈內部研討會議和技術復盤會議中,也出現了警察叔叔參與討論,而且其對技術本身的研究頗深,出乎大家意料。這與兩年前在人民大學與公檢法朋友們溝通時的情況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這充分說明,已經有案子出現了,并且呈現一定活躍態勢,司法機關嚴陣以待,提前用相關法律知識武裝自己,以便更好地適應或許會出現的涉幣案件潮。反觀鏈圈,幾乎每一個區塊鏈項目方都有“發幣”的沖動,雖然我們理解“激勵機制”對項目自身的作用,然而,一旦發幣ICO,在我國現有法律框架下會被定性為“非法的公開融資行為”,涉嫌非法集資類犯罪或非法經營罪等。
肖颯:國內從事USDT兌換業務可能會構成非法經營罪:10月30日,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肖颯撰文表示,在國內從事USDT的兌換業務可能會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非法經營罪。該條款的第三、四項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USDT具有法幣性質,而兌換業務常常與資金結算業務掛鉤,其代替法幣流通的可能性也容易被上述兜底條款所覆蓋,?肖颯團隊認為,USDT兌換業務的表現容易與非法經營罪所列舉的非法經營行為相契合。[2020/10/30]
懂幣圈的人越來越多
聲音 | 中國銀行肖颯:PTO的合法性有待澄清:金色財經報道,近日,市場出現了一種名為PTO的新模式,正在面向大眾發行代幣融資。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在接受采訪時分析,相較于ICO和IEO等融資模式,PTO是一種基于模式公鏈衍生的投融資模式。與ICO的主要區別在于,傳統模式是一次性地收受融資款,而PTO模式下,項目方分批分次融幣。盡管操作模式不一,但PTO也具有與ICO“同源”的特征,對于投資人和項目方而言,都缺乏合法的監管,且沒有明確的門檻。肖颯進一步指出,與ICO的其他變種一樣,PTO面臨合規和監管方面的各種風險,且中介平臺通常也不具有合法的資質,專業性和合法性皆應受到質疑。在ICO被嚴令禁止的當下,PTO仍然是一種違法的代幣發行,其合法性有待澄清。[2019/12/18]
曾幾何時,我們以為坐在對面的檢察官朋友對幣圈不甚了解,近期發現,并非如此。為了辦案準確,他們深入調研,甚至暗訪;對于token的價值,并不是全盤否定,而是認為如果token對應有權益等,則token自身是有價值的,不能把發行代幣的行為認定為“詐騙”,在實務中,也做出了“不批捕”的決定。同時,在認定是否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問題上,檢方對于“投資者特定與否”的認定相對嚴格,如果確實“私募”,那么,不構成刑法第176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但是,不一定會按照無罪處理,而是有可能選擇計算機類犯罪予以補白。對于“境外發幣,境內無實質銷售”的行為,當下,司法機關采取的方式還是相對寬容的,基本不會主動“穿透式審判”,而是“等子彈再飛一會兒”。因此,類似的項目方暫時可以喘息,記住萬不要回國內進行“路演”等銷售活動,以免遭遇刑事風險。
聲音 | 肖颯:所謂的小型虛擬幣交易所風險可能會更高:據中國經營報消息,中國銀行法學會研究理事肖颯強調:“不是只有ICO才會違法,虛擬幣交易所即使不涉及ICO也會有風險,同時詐騙只是其中的一種風險而已。其他例如傳銷。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等罪名的風險,所謂的小型虛擬幣交易所也會存在,而且某種意義上可能會更高,因為小型其要盈利,冒的風險也更大。”肖颯曾撰文指出,比特幣為首的虛擬貨幣,無疑考驗著世界主要國家的金融管理能力。虛擬貨幣及與之相關的配套平臺和發行方式,有刑法規制的必要性。虛擬貨幣交易所的原罪,可能包括:非法經營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詐騙罪(如有內外勾結內幕交易行為多涉嫌此罪)、洗錢罪、盜竊罪、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等。[2019/11/23]
組織領導傳銷罪,浮出水面
與颯姐同在一所高校任職兼職碩導的資深檢察官,談到其學生在某區按摩店門口窺見一群老人家認真聽課:什么是區塊鏈什么是虛擬幣及如何投資。這不禁讓我們聯想起數年前的P2P線下推廣,十幾年前的納米技術線下推廣,新瓶裝舊酒,還是那個配方:傳銷行為。誠然,傳銷行為本身只是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但是,我們必須說明,組織者和領導者是構成犯罪的。其中,讀者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傳銷活動中的“講師”應歸屬于“組織者領導者”的范圍之內,應當受到刑法第224條之一組織領導傳銷罪的處理。目前,在內陸一些城市拿區塊鏈技術蒙騙投資者的不法活動有所抬頭,相信辦案機關不會坐視不管,傳說中的“剿匪”工作勢在必行,務必保護好老百姓的錢袋子。在此,颯姐也提醒諸位讀者,不要輕信項目方的忽悠,您看中的是“回報”,人家看上的是您的“本金”。
寫在最后這篇文章的目的只有一個:提醒區塊鏈項目方,不要以為司法機關還在懵懂之中,也不要以為這一輪技術更迭會像P2P一樣遇到監管紅利,不會的。目前法律的態度非常堅決,發幣是非法公開融資,涉幣交易所不允許在境內存在,一旦發現立刻取締。同時,針對區塊鏈項目的備案,已經如火如荼進行中,但備案不是許可,并不能因此獲得“法律金鐘罩”,如果涉嫌違法犯罪,該處理的時候絕不會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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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來自互鏈脈搏,作者:互鏈脈搏·元尚,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轉載。兩個月后,央行重要官員對DC/EP的技術路線表態已然發生了變化.
1900/1/1 0:00:00編者按:本文來自區塊律動BlockBeats,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轉載。2019年12月7日,nChain首席科學家CraigSWright來北京參加BSV北京大會.
1900/1/1 0:00:00文|秦曉峰設計|安安編輯|盧曉明郝方舟出品|Odaily星球日報2019年,誰讓K線拉高、腺素狂飆、信仰燃燒;誰又伸出鐮刀、掏空腰包、逃之夭夭.
1900/1/1 0:00:00作者:Ultrain超腦鏈聯合創始人&CEO郭睿1.區塊鏈技術是什么當我們談到區塊鏈技術,大多數人想到的可能是去中心化的記賬,但什么是去中心化的記帳呢?我們先看記帳這個詞.
1900/1/1 0:00:00編者按:本文來自中本小蔥,作者:小蔥,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發布。11月份以來,比特幣跌幅近30%,價格刷新近半年新低。當然,其他主流貨幣的跌幅更為慘烈,多數幣種刷新四月份以來新低.
1900/1/1 0:00:00作為去中心化的流通協議,Kyber近期對外宣布橋梁儲備庫機制的重要更新,新的改進對于改善提升DeFi單一流動性端點有著積極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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