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本文來自肖颯lawyer,作者肖颯,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轉載。呵呵復呵呵。根據巴比特報道,加密貨幣市場突然大跌,BTC從7000美元,10分鐘內跳水到5500美元。其他加密貨幣同樣瘋狂拋售,市值前十的幣種,24小時內跌幅普遍在20%以上。
全網24小時總計爆倉20億美金,合約市場一片哀嚎。據稱有8萬人成為爆倉受害者。作為鏈圈和幣圈的老朋友,颯姐感到如鯁在喉。如果數量較大的人資產歸零,也許會引發“歷史后賬”,報案、起訴等法律事件或將發生。復工后,來咨詢的幣圈人士有量化團隊、買幣者、發幣者。總結大家關心的問題,列示如下:1.為什么發幣不構成非法集資卻構成非法經營;2.量化團隊受人之托,也會招惹法律風險嗎?3.比特幣期貨杠桿上限達125倍合規嗎?為什么發幣不構成非法集資卻構成非法經營
BTC跌破10400美元關口 日內跌幅為0.26%:火幣全球站數據顯示,BTC短線下跌,跌破10400美元關口,現報10398.35美元,日內跌幅達到0.26%,行情波動較大,請做好風險控制。[2020/9/5]
我國法律對于虛擬幣的看法相對保守。2013年確認了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在司法實踐中,某些民事訴訟里用判決形式確認了以太坊等其他虛擬幣屬于“財產性利益”。然而,在買幣的朋友去“維權”時,會尷尬地發現,立案有點難。颯姐之前寫過一本《ICO黑洞》介紹過首次代幣發行的法律問題眾多,其中包括:非法發行股票證券、非法集資類犯罪、非法經營等。2019年底已經基本確認,我國《證券法》不會給虛擬幣一個“證券”法律身份。因此,發幣不構成非法發行股票證券罪。拿著這一條去或法院,木有用。然后是非法集資類的六個罪名。目前,立案把握的標準是:如果吸收法幣,營造資金盤,則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或集資詐騙罪。如果募集虛擬幣,對不起,放人。最后是非法經營罪,Fcoin在某地按照這個罪名被立案了。在颯姐看來,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刑法第225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為,“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第四款為“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由于第四款要層報到最高法。實踐中,最有可能援引第三款。按照颯姐了解的情況,“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經常成為眾矢之的,本案也可能是按照這個點才立案偵查。
24小時合約市場爆倉超1.57億美元 BTC合約爆倉8700萬美元:據合約帝行情統計報告顯示:過去24小時合約市場全網總計爆倉1.57億美元,爆倉人數15171人。其中,Huobi爆倉4820萬美元,OKEx爆倉4705萬美元,BitMEX爆倉1990萬美元,Binance爆倉2578萬美元,Bybit爆倉1617萬美元。爆倉金額前三的幣種是BTC8700萬美元,ETH4320萬美元,TRX705萬美元。[2020/9/2]
24小時合約市場爆倉超2900萬美元 BTC合約爆倉2474萬美元:據合約帝行情統計報告顯示:過去24小時合約市場全網總計爆倉2900萬美元,爆倉人數2099人。其中,Huobi爆倉677萬美元,OKEx爆倉866萬美元,BitMEX爆倉901萬美元,Binance爆倉456萬美元。爆倉金額前三的幣種是BTC2474萬美元,ETH59.17萬美元,EOS14.01萬美元。[2020/7/11]
量化團隊的法律問題
在颯姐辦理的河北、浙江等地涉眾金融案件中,有一個關鍵的問題始終縈繞在檢法和律師頭上,那就是,到底利用資金優勢“托市”是不是一種詐騙行為?有案例認為是詐騙;有案例認為不是。在邀請國內頂級刑法學家進行論證時,學者們也有爭議,有專家認為只要資金優勢達到一定程度,就是詐騙。颯姐認為,確認是否構成刑法第266條詐騙罪,最重要是需確認:行為時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的目的。如果只是單純為了K線好看,或者項目方為了對得住買幣者而“托市”,不具有可罰性,不應該認定為詐騙罪。如果已經涉嫌詐騙,量化團隊以不知情來抗辯是無效的,量化全體的主觀心態,即便不了解全貌,起碼是“應當知道”委托者的意圖,所以這個抗辯點無效。比特幣期貨杠桿的法律問題
BTC日常活動地址幾乎為ETH三倍 但現存95%地址中持幣量為零:Glassnode數據顯示,比特幣的每日活躍地址幾乎是以太坊的三倍,萊特幣的11倍,Ripple的140倍。每天產生的比特幣地址數量幾乎是以太坊的5倍。在比特幣減半的第二天,比特幣新增地址數量在24小時內達到近47萬,而以太坊每天新增地址數只有9萬。現存的95%的比特幣地址(6.26億)未持有BTC。在2017/2018年的牛市之后,數以百萬計的比特幣地址被清空,但與此同時,余額為正的以太坊地址數量繼續以穩定的速度增長。自2019年2月以來,以太坊“非零”地址數量上已經超過比特幣,目前比比特幣多出近1000萬。分析其原因,以太坊地址需要持有少量ETH以支付gas費用可能是導致這一差異的原因。(Cointelegraph)[2020/5/21]
重申一遍,“9.4”之后我國沒有合法合規的虛擬幣交易所。不是少,而是沒有。零星散裝撮合交易,就當做“物物交換”,不予刑法評價。但是對于大規模的撮合交易甚至合約交易,我國法律的態度一直非常明確:no!因此,大家提的比特幣期貨杠桿多少才是合規的?在我國法律項下是個假問題,舉個例子,就像您問我:颯姐,賭場里借給別人賭資,收多少利息才合法?答案是:咋都不合法,更談不上合規。合規是對應“監管機關而言”的,賭場哪里有監管機關呢,只有取締和打擊的司法機關。在我們承辦的案子里,摸索出一點情況,線上金融涉眾案件,如果杠桿在20倍以下的,一般不單獨評價為詐騙行為;杠桿超過20倍的,被評價為詐騙行為的概率陡升。
寫在最后
有媒體稱3月12號的暴跌,史稱“3.12慘案”。這就意味著很多人的資產狀況面臨極大考驗,會引發不穩定因素。因此,找歷史后賬的事情,可能在所難免。今天這篇文字,就算是給大家打個預防針,讓彼此都了解法律對于虛擬幣市場的態度和做法。避免眾多法盲裸泳,法律從來不會同情懶得學習法律的人。好了,從美股熔斷到大A獨立日,再到比特幣大暴落,又到美股二次熔斷,颯姐這個財政金融學院的優秀畢業生,也算是活久見了,只能祈禱:否極泰來,兄弟們安好!
金融市場一直在宣揚危機中存在機會的說法,從加密貨幣大環境上來看確實存在機會,但并不是要大家現在馬上投資,這一點需要謹記.
1900/1/1 0:00:00“STEEM瘋了“,3月19日下午,各大炒幣群里已被STEEM日內漲幅的截圖刷屏。據Bituniverse行情顯示,3月19日下午1時許,STEEM突然被爆拉,一度拉升至今年新高0.51USDT.
1900/1/1 0:00:00編者按:本文來自話夏看市,作者:話夏,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發布。危機來臨的時候,沒有人是無辜的.
1900/1/1 0:00:00撰文:OKEx分析師巖松比特幣在周中顯露出與美股脫鉤的跡象200周均線再次承接比特幣價格短時數據面對低位空軍并不友好隨著更多國家政府啟動了包括旅游禁令和城市封鎖等前所未有的措施遏制冠狀病疫情擴.
1900/1/1 0:00:00編者按:本文來自BlockVC,作者:BlockVC策略研究團隊,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轉載。套利策略源于一價定律,即在完全競爭的市場之中,相同交易標的其交易價格一定相等.
1900/1/1 0:00:00編者按:本文來自藍狐筆記,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轉載。前言:整個加密市場遭遇寒流,以太坊也未能幸免。Covid-19和石油價格戰等黑天鵝事件觸發了全球資產市場的流動性危機.
1900/1/1 0:00:00